商朝流行民族外婚,一夫一妻制基本形成。“昏时行礼是婚姻,妇女因丈夫成故是婚姻”。自婚姻制度形成以来,它一直与政治婚姻密不可分。商人开国的主人成汤听说伊尹很贤惠,于是派人到他的家人那里邀请一位有深音(深音)的人,但有些人不允许,伊尹也想属于商汤。因此,商汤要求嫁给一位有淑氏的女子,并将伊尹嫁给商人作为一位英雄。
这不仅与有淑氏关系密切,还得到了能臣伊尹。@ 商人还通过与有干国结婚,加强了有干国(河南濮阳市东北)的政治隶属关系。其他属于商业的地方民族经常主动嫁给女性和殷商结婚。这种结婚方式叫贡纳,有的是出于政治义务,有的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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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些是被王威逼的。比如卜辞记载:“呼女于贪”“呼郑女子”等等。同时,商王女子也要嫁给其他家庭。在古代,“女人叫结婚回家”,比如《诗·大雅·大明》,有句话:“大邦有子,天之妹(音欠),文王厥祥,亲迎魏。”
大邦是殷的。商朝皇帝B将王族女孩嫁给了周文王,只是想利用血缘婚姻来维持商周之间的臣服关系。因此,编织了一个政治金字塔网络,由宗族和婚姻交织在一起。如果夏朝的政治婚姻仍然是为了团结一个强大的异血亲王国,那么商业政治婚姻基本上确立了以商人为宗法核心的父权父母制度的地位。
为了子孙后代的繁衍和领土的巩固,历代王族始终实行一夫多妻制。“上以事宗庙,下以后继”。结婚已成为王朝兴衰的象征。如果国力强,就会“重国广继”,结婚也会多。不仅可靠的后代管理国家,还可以继承和担心没有接班人。商代的联姻国越多,其基础就越坚实。殷商以武丁结婚最多。
在商王的后妃制度中,有一个特殊的现象,那就是有些王不止一个法定妻子。例如,仲丁有两个法定配偶,祖丁有三个,武丁有三个。所有法定配偶生下的儿子都有权继承王位。因此,商朝没有形成严格的长子继承制度,而是与“兄弟和兄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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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位继承制,所有兄弟行都以长幼为序。兄弟和终弟死后,王位应该回归兄弟的儿子继承。这一制度在中丁时期被打乱,中丁父母有小甲、大戊、雍己为王。中丁是大戊的儿子,雍己死。按照惯例,王位应该由小甲的儿子继承。但“自中丁以来,徒弟们要么争相代立,要么比九世乱”,从而削弱了商朝的统治。
当我到达小B时,我只是继承了我弟弟的儿子,所以小B给了他的儿子吴丁。康丁之后,后妃制度改为一王一妻制,实行直接传长子制度。因此,虽然商代王位继承制度存在兄弟和现象,但其主体仍以传长为常法。
商朝的婚姻制度是什么?如何继承商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