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破碎政策是怎么来的?土地破碎是东晋和南朝为解决华侨华人问题而实施的整理户籍和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以下是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其主要内容是划定州、县、县领域,居民根据实际居住地编制户籍,因此称为土壤破碎,即土壤破碎。它的意图和方法有时会有所不同。
西晋武帝太康五年(284),汝南王司马亮、司空卫杜上疏,咸用土断,使善进才,各由乡论,以纠正九品中正制的流弊,是土断之初。晋廷东迁后,侨人日回月迁,南方流民来来往往。
政府在成帝咸和中、咸康七年(341)为明考课定税。、哀帝兴宁二年(364)和安帝义熙九年(413)多次实施土地断裂。后两次由大司马桓温和太傅刘裕主持,历史上被称为“庚戌土地断裂”和“义熙土地断裂”,暂时是“财富国丰”和“豪强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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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南朝宋孝武帝(457)、元徽元年(473)宋后废帝、建元三年(481)齐高帝、梁武帝天监元年(502)和陈文帝天嘉元年(560)也多次被切断,但在实施过程中有很多巧妙和虚伪,或者偷注黄籍,或者重新下注,因此效果甚微。
西晋时期,土壤破碎的概念已经出现。晋初司空卫宇主张恢复汉代乡镇选举。户籍按住所编制,取消客户,选举由乡镇评估。这是针对九种产品中正制的缺点提出的。东晋和南朝的土壤破碎是当时华侨和华侨县实施的政策。
历史由来
西晋末年,南流人口众多。东晋成立后,政府设立了许多侨州、侨县和侨县。他们只在这些华侨机构注册,称为华侨。华侨的户籍称为白人,不是正式户籍,白人不承担国家调动。有些华侨相对集中,有些居住分散。“十家五落,各有星,一县人,分散在州境,西至淮岸,东届海角”。
虽然他们在侨县注册,但他们不住在侨县寄宿的地方。侨州和它所属的县并不都在同一个地方,有的相距很远,管理极其不便。侨州、县、县一开始只是办事处,没有实地。晋陵(今江苏常州)只有徐、兖、幽、冀、青、六州的十几个县、六十多个县机构。
流人刚到,没有工业。为了安抚他们,他们用武力为北伐资本,不得不给予优复特权。然而,北伐多次失败,重返绝望,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
华侨中的大多数上层都占据了田园别墅;除了成为部曲和租户外,下层还通过土地复垦或其他手段获得了少量土地,成为自耕农民。它们不同于当地人的生活和负担,这很容易引起华侨的旧矛盾。此外,许多江南农民也逃跑,成为强大的私人附属品。这些都不利于东晋政府的统治。因此,东晋政权在江南站稳脚跟后,必须实施土地破坏政策。
中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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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破碎政策的中心内容是整理户籍。居民无论是华侨还是老人,都将在县内登记,取消对华侨的优惠待遇。此举有利于政府制定统一的人民政策,缓解矛盾,打击强大力量,维护统治秩序。
为了编制统一的户籍,必须划定县的边界,取消一些流动的县,并从南方旧县的领土中划分为保留的华侨县的部分领土。调整其隶属关系,或将新获得的华侨县移交给旧县领导,或将旧县划分为新成立的华侨县管辖范围,使州县与县不相互分离。
同时,清查隐匿漏户,清查逃亡农民和豪强隐占的私人人力资源,使其成为政府赋役的对象,这也是土地破碎的重要目的,南朝后期更加重视。
东晋第一次土断是在成帝的咸和年间(326~334)。后来东晋、宋、齐、梁、陈历代都被土破,记者见过十次。其中,由桓温主持的最著名的哀帝兴宁二年(364)“庚戌土破”(以3月初一庚戌命令)和安帝义熙八年至九年(412~413)由刘裕(即宋武帝刘裕)主持的“义熙土断”,均以严格执行见称。
庚戌土断时,晋宗室彭城王司马玄因藏匿五户而被判刑;义熙土断时,会稽大族虞亮因藏匿千余人而被处死。
土断政策是怎么来的?详细说明土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