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周代居民组织时,周礼·地官·大司徒说:五家为比,五比为鹿,四鹿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谈到周代军事组织时,“小司徒”说:用于万民之卒。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比、闾、族、党、州、乡与伍、两、卒、旅、师、军是村社居民行政组织与军队的军事编制相对应、统一。而这种村社组织与军事组织的统一,正是兵农合一系统的主要内容。而这种村社组织与军事组织的统一,正是兵农合一该系统的主要内容。这是春秋时期齐国军事制度的典型例子兵农合一制度。
基本特点
兵农合一该制度的基本特点是,服役人员通常分散在村庄和社区为农民工作,并在战争期间临时收集为士兵。为人民分散时,武器由国家统一保管。临时征兵时,同时发放武器,明显不同于终日不离开手和手的常备军。这形成了临时战争集结和临时授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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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说:任午,晋侯治兵于姬乃略狄土,立黎侯而还。直到春秋晚期,这种临时集结军队的做法仍然存在。襄公三年(公元前570年)说:楚子重伐吴,为简之师。襄公十三年说:晋侯在绵上收集,以治兵。襄公十八年说:楚将侵郑,子庚帅师治兵于汾。这些例子足以证明,终春秋世列国都是在战前临时征集部队的。《史记·司马密朱列传》还说,齐景公任命司马密朱为将军,率兵抵抗晋、燕的入侵,同时任命宠臣庄贾监军。与庄贾约定第二天日中将于军门。说明也是临战征召部队。由于临战前征召部队,当然也在战前发兵器,这种临战授兵的例子也习惯于古代文献。例如,据《左传》隐公11年(公元前712年)记载,庄公准备攻打徐国。5月,甲辰在郑国的祖庙发放武器。公孙和英考叔叔为了争夺汽车发生了冲突。颍考叔挟辀(zhōu,音舟)以走,子都拔棘以逐,大悝jy,弗及。庄公四年(公元前690年)说楚武王排列成荆尸战戟被授予军队,以讨伐随国。闵公二年(公元前660年)说狄人伐卫,卫将战,国人受甲。战时由国家授予军队武器,战后返还国家。因此,国家专门设立了一套保管武器的官员和机构。据《周礼·夏官》载,司兵职掌五兵五盾的授受。职掌《司戈盾》乘车、贰车及旅贲及虎士被授予戈盾。职掌《司弓矢》六弓四矢八矢的授受。职掌《校人》五马之政。根据《周礼·春官》,《司常》职掌各种战旗,《鼓人》职掌各种战鼓和金器,《车仆》职掌各种战车等。据《左传》襄公九年记载,宋国有工正负责出车,校正掌管出马。
他们备甲兵,武守。政府收集武器的特殊场所称为库。当时列国都有这样的武库,比如鲁国曲阜库,高余也有库,郑国有襄库等。
在兵农合一在制度下,平时管理村社和国家事务的各级官员,战时是军队中的各级军官。齐国的轨道长,包括司、连长、乡良人平时治民,战时统军,就是这种村社和军旅的双重官员。晋国六卿平日为政府官员,战时为三军将佐。陆国的季孙、叔孙、孟孙平日是司徒、司马、司空,战时都是军帅。@ 列国政事官和军官都是文武职责不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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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闲时间进行军事训练
兵农合一兵役制度决定了春秋军事训练必须在农闲时进行的特点。其实这也是自夏、殷、周三代以来村社生活的一般规律。《国语·周语》说周代三时务农,一时讲武。务农三时是春、夏、秋,讲武一时是冬,属农闲季节。国语齐语说:春以收振旅,秋以猎(xiǎn,音显)治兵。司马法·仁本说:春收秋毅,天子大恺。诸侯春振旅,秋治兵,不忘战争。这也说明,至少在春秋时期,列国诸侯不仅要在冬季,还要在春、夏、秋三季的业余时间组织军事训练。这种军事训练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国家组织。二是通过蒐狝,也就是狩猎的方式。关于这一点,鲁大夫臧熙伯在春秋时期说得很清楚:春收、夏苗、秋狩、冬狩,都是在农间讲故事。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讲故事是习武,以四时田狩猎的名义收集、苗族、毅力和狩猎。这是国家组织村民借田猎习武的证据。从《左传》一书来看,春秋时期的收集活动确实是军事活动。如果说晋公27年(公元前633年),收于被庐,作三军,谋元帅。公公三十一年,秋晋在清原收藏,作为五军御狄。昭公八年(公元前534年)秋天,大收于红,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乘。
[兵农合一]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士兵在闲暇时进行军事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