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初创的三省六部制,是指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六部是指官员、兵部、礼部、都官(后改为刑部)、度支(后改为户部)和工部。隋文帝统治时期正式建立了三省六部制。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我们来看看!
在隋文帝正式建立三省六部制之前,这一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和进化过程。尚书省起源于秦朝。秦朝的统治者在少府下设立了主管经典的尚书。从那时起,尚书的官职就被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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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期,汉武帝废除了一些以总理为主的外朝权力,建立了以将军为首的内朝,而不是外朝负责处理军国大事的权力。原少府尚书和中书参观者负责沟通内外朝。东汉时期,朝廷设立了领导百官政事的尚书台。尚书台的长官被称为尚书令。然而,这个时尚书台仍然由少府管辖,权力有限。
东汉末年,曹操本人担任宰相,将原本属于少府的尚书官曹、选部曹等移为宰相的官员,并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移到外朝,从而开始了尚书省的建立。曹丕当权后,他觉得尚书等官职权力太大,于是在曹操设立的秘书省专门负责处理机要文件的基础上,设立了负责机要、起草、发布法令的中书省。中书省最高行政长官为中书监。
曹丕还将秦代散骑与汉代中常侍合并,称为“散骑常侍”,并设立了散骑省。散骑省和禁省负责保卫皇帝,限制中书省的权力。东晋司马丕执政时,将禁省与中书省合并为门下省,设立了服务、黄门郎、服务、服务等官职。北朝时期,门下省负责参与军国决策,是最重要的行政部门。
直到南北朝后期,门下、中书、尚书仍然对自己的事情负责,并没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三个省的长官都被称为“首相”,但随着朝代的变化,权力的范围也有所不同。
隋文帝杨健成立隋朝后,废除了北周设立的六官,恢复了汉魏旧制。他设立了三师:太保、太傅、太师、司空、司徒、太尉,以及五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秘书省、内侍省。三师只是象征性的官职,不掌握实权。只有德高望重的老臣才能获得三师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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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没有实权,只负责参与国家大事,起到顾问的作用。国家真正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五省。在五省中,秘书省只负责图书历法,没有实权,而内侍省则是宦官,主要负责宫中的日常事务,也没有实权。因此,门下省、中书省和尚书省才是真正掌握实权的机构。
门下省是一个建议机关,负责审查政令,封存皇帝的违法令,驳回正臣的违法行为。门下省长官为纳言,共两人。二级官员负责纠正黄门侍郎、建议医生、直骑常侍、直骑常侍等的得失。中书省是中央制令机关,主要负责起草皇帝的诏书。中书省长官为监和令,后来废除了监狱,只设立了令。
中书省的官员有负责演奏的通事舍人和负责起草和命令的舍人。上书省是主持日常政务的最高行政机关,长官为上书令和左右仆人开枪。上书省有六个部门:官员、士兵、家庭、官员、度支和礼物。官员后改为刑事部;度支后改为民事部。在李世民执政期间,他避免再次改为家庭部。
这六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范围,负责任免、考核、晋升和调动;军事部门负责国家武器官员的选择和各种武器和战马;国家税务、户籍、土地、刑事案件、国家工程建设、祭祀、礼仪和接待客人。
隋文帝建立了三省六部制,有很多好处。@ 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国家最重要的政府部门。三省长官的职责相当于以前宰相的职责。这是中国宰相制度的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使得宰相从一个人变成了三个人,避免了宰相集权于一身,不把皇帝放在眼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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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省六部制使决策分工。皇帝的法令是在与三省长官讨论后做出的决定,集中了三省长官的智慧。决策形成后,要想正式生效,还需要经过三个步骤: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核和尚书省执行。这保证了决策的审慎性,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决策失误的发生。
@ 三省六部制使决策权和行政权分离。中书省和门下省负责诏书的起草和颁布,尚书省负责实施。这样可以分割权利,对提高皇权有很大帮助。
三省六部制可以提高皇帝的权利,分化宰相的权利,有利于行政合理化,符合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因此,隋文帝建立后,三省六部制一直被后世封建统治者所使用。
隋朝初正式建立了三省六部制。这个制度发展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