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抗日英勇殉国的第一中国名将是谁?毫无疑问是佟麟阁。如果有人再问,谁是抗日期间第一个逃跑被枪毙的将军?十有八九都会想到韩复娟。但事实上,最早被杀的是李服英。1937年,抗日战争正式揭幕后半年,在国民党高级将领中,以“放弃阵地,擅自撤逃”罪被军事法院判处死刑的,先是晋绥军系统第61军军长李,再是山东省第三集团军总指挥兼主席韩。
李服英(1890-1937),又名兴安,山西省古县(今原平市)兰村人,保定军校步兵科第五期毕业。他早年参军时跟随阎锡山,1930年担任晋绥军第五军军长,1931年担任国民革命军第68师师长。后来68师改编为61军,他当军长。被称为阎锡山“十三太保”的傅作义、赵承丝、王靖国等人,可见该人军功卓越。而且这个人善于沟通,与傅作义、徐永昌、何应钦等人关系很好。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八月,李服受到阎锡山的命令,率领61军在天镇县抗击日军入侵,血淋淋地奋战了10天。接到阎相机撤退的电报命令后,部队伤亡惨重,无法坚守,于是率部撤离防线,导致天镇失守。太原战争非常不利,全国人民和国民政府对阎锡山的抗日战争非常不满。阎锡山以李不执行其死守天镇的命令,擅自后退,随后将其枪决,年仅47岁。
当时,李正率残部返回应县雁门关的途中,突然收到阎锡山命令他前往太和岭参加军长级会议的电令。傅作义,他的前同事和朋友,时任第二战区第七集团军总司令,劝他不要急着离开部队去见阎锡山。傅已知道,当时国内舆论对绥东、天镇战局的迅速崩溃非常不满;在阎未明确表态之前,急促见到他是非常危险的。但李服英认为自己并没有为长官和部队做对不起的事,而且要遵守长官的命令,即从繁郅县的沙河起身赶往太和岭。
李一到太和岭就被直接拘留,傅作义等人多方向阎说情还是失败了。1937年10月1日,从太和岭逃回太原的阎锡山草草组成高等军事法院,宣布第二天审理李服英;他没有通过南京的军事法院就被直接处决了。而李服英则成为阎锡山战败大同和太原战败的替罪羊。傅作义曾遗憾地说,太原兵败“怎么能把所有的罪都落在李军长身上,真是可恨,可惜又可叹!“虽然他牺牲了,但是,是有代价的!”
表面上看,李服英和韩复举的两起公案相当相似。事实上,他们的内幕是不同的。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一些内部人士,特别是晋绥军第61军的士兵,逐渐揭示了一些历史真相。各方面的口头和记忆材料越来越多。大量的事实证据和原因分析证明,李服英完全被阎锡山冤枉杀害。
二战历史解密:抗日期间被冤杀的国民军军长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