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思明和安禄山是同乡,关系很好。安禄山反唐,任命史思明为范阳节使,统领十三县八万人马,势力强大。被儿子安庆绪、大臣严庄、宦官李猪儿谋杀后,安禄山一度归降唐朝。但他反复无常,唐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再次反唐。假借安庆绪解围的机会,他杀了安庆绪,在范阳称帝,国号大燕,建元顺天。史朝义封儿子为怀王,周挚为宰相,李归仁为将军,改名范阳为燕京。
当了皇帝的史思明心情很好。有一天,他在宫中宴会大臣时吃了新鲜的樱桃,觉得味道很好。他想给驻守叶城的儿子史朝义寄一个篮子,让他品尝新鲜,写一首诗。这首诗是这样写的:
樱桃一篮子,半绿半黄;
一半与怀王,一半与周治。
怀王是他的儿子史朝义,周志是当时的宰相。诗成,他让在场的大臣观察,让大家提建议。
史思明是个土耳其人。他从小就没有上过学,也没有文化。他都凭借勇敢和善于战斗建立了军事成就。一个老人不得不写诗。他不得不在大臣面前炫耀。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至高无上的权力让他充满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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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在场的大臣们感到尴尬。我该说什么?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敢说话。你不能什么也不说。皇帝会说大臣们不真诚。或者其中一个站出来提出建议。他说:“你的圣作真的很精彩,没有缺点。如果我们坚持找到缺点,我认为我们应该改变“一半与怀王、一半与周志”这两个位置,这样整首诗就会更押韵。”
这个问题是从诗歌的角度来提出的,目的只是为了通过考试。在科举大臣眼中,这样的东西根本不能被称为诗歌。但史思明很生气,几乎把提出意见的大臣拖出去斩首。他为什么这么生气?结果证明,他认为把儿子的位置移到周志后面是对怀王的极大不尊重。他愤怒地说:“我的儿子怎么能在周志之下呢?”
这是写诗还是排座!对于史思明来说,他根本无法理解押韵的专业问题,他也不需要知道。他关心自己和儿子的地位。
从这件小事可以看出,史思明对儿子还是挺好的。但这个人反复无常,性格暴躁,动辄砍杀。连儿子史朝义都受不了他。唐上元二年(公元761年),史思明的叛军被唐军逼得节节败退。有一天,他命令儿子在史朝义修建城墙,以抵抗唐军。石思明亲自检查了城墙的修复情况。他对史朝义的工作非常不满,大骂史朝义。史朝义急忙跪下求饶,易怒的史思明指着跪在地上的儿子对在场的士兵们说:“等我征服陕州,斩这贼!因此,史朝义感到恐惧。士兵们也对史思明非常不满。因此,史朝义和一些士兵在夜间杀死了史思明。
根据冯梦龙在《古今谭概》中的说法,史思明非常生气,因为他看到是他的儿子谋杀了自己。他对史朝义说:“我杀得太早了。禄山还在东方,为什么急?”
安史之乱轶事:史思明因为一首诗擅杀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