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崇祯末年,天下大乱,反贼蜂起。在这些反贼中,有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气候:李自成和张献忠。
其中,北方的李自成进入北京,即将成功。不幸的是,北方的满清和吴三桂联手成功;南方的张献忠占领了巴蜀。凭借天府之国的繁荣和“蜀道难,青天难”的自然地理优势,他开牙建府,裂土称王。
有时候,历史充满了偶然。例如,李自成和张献忠这两个最著名的明末反贼,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他们都是陕西人——李自成是山西米脂人,张献忠是陕西榆林人;他们都是军人——李自成是“驿卒”,张献忠是“边兵”。虽然兵种不同,但都属于军事序列;他们都被迫离职——李自成是驿站裁员,张献忠违纪被开除。
下岗后,李自成和张献忠未能实现再就业,情绪低落可想而知。就在这个时候,世界一片混乱,所以这两个人没完没了地做,进入了反小偷的团队,以自然的领导气质,慢慢地成为了反小偷的领导者。
起初,张献忠高于李自成。但后来,李自成发展得越来越好,把原本领先的张献忠落在了后面。
李自成为什么要在弯道上超车?有三个字:了解人心。这三个字,就是李自成比张献忠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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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反贼,就要看起来像反贼。@ 职业生涯初期,李自成和张献忠的境界是一样的:烧杀抢掠,奸淫妇女,无恶不作,爽一天就是一天。
但随着团队的成长,李自成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 他及时制止了这种风气。为了赢得民心,他提出了一句名言:杀一个人就像杀我父亲,淫一个人就像淫我母亲。
这句话很重,它的作用立竿见影。从此,李自成的团队从一个伤害人民的反贼变成了一个为人民谋福利的志愿者。“闯王来了,不吃饭”,这句话成了李自成的LOGO。
另一方面,张献忠就像一个神经病,仍然是一场杀戮。据《张献忠陷入庐州纪》记载,张献忠破城后,砍掉了全城人的右手。有些鸡贼想用左手蒙混过关。结果,他们的手被砍掉了。环顾四周,一片悲伤。今天有一个词叫“剁手党”。追根溯源,张献忠可以成为他们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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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四川被称为女王,张献忠也没有改掉自己的神经病脾气。当时,他学会了明朝的外表,不得不开学取士。结果,在把学者带到这里后,他兴起了一段时间,杀死了所有的学者,然后把笔墨堆在一起,命名为“笔墨墓”——他真的很幽默。
然而,李自成虽然比张献忠强一点,但也少了一味药,功败垂成。哪种药少了?没有学者的帮助。
不要低估学者。古代叛徒,只要能成功,就必须得到学者的帮助。汉高祖刘邦没有张亮和萧何能做到吗?明太祖朱元璋没有朱生的“高筑墙、广积粮、慢称王”会怎么样?
@ 虽然李自成知民心,但高人相助却少了。
同样是反贼李自成比张献忠强在哪里?答案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