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宋朝时期,刘宰(字平国,名满塘病老,死文清)被调到泰兴县任县令。上任后不久,他就接到了一个农民的状态。
这不是人命大案,而是“牛”案。
一切都很详细,民生也不是一件小事。农民说:“十多年前,我邻县的一个亲戚租了我的牛。但他实际上在我家举行葬礼时偷走了租赁合同。在过去的十年里,我一直要求牛和租赁合同,他不承认,并谎称要卖掉牛。希望刘成年人能为小民做出决定。”
[img]389378' />
在刀耕火种的农耕时代,牛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
诸侯无故不杀牛,
医生无缘无故不杀羊,
士无缘无故不杀猪,
普通人无缘无故不吃珍。
——《礼记》《王制》
唐宋时期,甚至法律规定,只有累死自然死的牛,杀牛者才能偿命。由此可见,官方对牛的重视和保护。
虽然这位亲戚没有杀牛,也没有达到当时杀牛的水平,但他把租来的牛变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似乎能制造这个“牛”案的亲戚也是牛人。
刘县令问:“为什么这十多年都没有结束这件事?”
农夫说:“我已经告诉过很多次了,但是没有合同凭证,涉及邻县,政府也不见了。”
刘宰听了,这个案子真的很棘手,既没有证据,也没有证据,十几年过去了。即使当时是头牛犊,也长成了老牛。
只有找到对方的需求点,我们才能找到我们想要的。
随后,刘宰命衙役找到了两个乞丐,让他们吃喝,然后告诉他们事情的原因,他们需要这样的合作才能让“牛”案落石出。
两个乞丐欣然应许,能吃饱喝好,不用在街上睡觉,还能“帮忙”破案。
当然,他们立刻被关进了监狱。
第二天,公堂审讯。刘宰惊堂木一拍:“你们俩能偷牛吗?赶紧从实招来,否则大刑伺候!”
这两个乞丐立刻招认:“是偷了一头牛。”
刘宰继续问:“你把牛弄到哪里了?”
“卖给邻县一户人家。”
“还记得哪个家庭?”
乞丐磕头如捣蒜:“记住,记住。”
刘宰命令左右:“好吧,带他们去指认吧。”
两个乞丐带着官差吵吵闹闹地来到租牛的亲戚家。
甲乞丐说:“我们偷牛的时候,显然是卖给这个家的,你却说不。”
乙乞丐说:“不,就不是。”
甲乞丐说:“是的,明明就是这个家庭,你傻小子记性不长。那时候我们卖的很便宜。”
乙乞丐说:“你不记得了,不是这个家庭。”
两个乞丐越吵越凶。官员说他们应该先请亲戚回县政府协助调查。这位亲戚一直不说话。当他看到官员时,他不得不带自己去。最后,他忍不住出来说:“你们俩叫花子给我滚远点。谁买了你的牛?我的牛是十多年前从亲戚那里租来的!”
甲乞丐跳着说:“你瞎说,明明是我和他一开始卖给你的!”
租客现在也着急了,马上回屋拿出租牛合同:“用你的狗眼看,白纸黑字,有合同为依据。”
就这样,十几年未结案的案件终于结束了。
宋代著名[租牛案],刘文清刚上任是怎么破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