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从小就懒惰,闲着,不把家里的钱当作钱。即使在太史传给他的时候,他也不得不承认他是“好酒和颜色”,“不做家庭生产作业”。大约在那个时候,他只是整天四处闲逛,或者在酒店和一些同样的男人和女人一起吃喝,调情,事实上,他是个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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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终于找到了一份“泗水亭长”的工作。秦制,十里为亭,十亭为乡,亭长比村长高半级,比乡长低半级,是相当于公社生产大队长的基层干部,而且还在试用。这种差事,算不上官,只能算是官员,也是小官员。权力不大,事情多,好处少,麻烦多。一般体面的人家孩子不屑做,诚实的庄家做不到。最适合刘邦这样的痞子和混混。刘邦当了亭长后,除了发明了一种竹皮冠,假装戴在头上,没有官架。他仍然嬉皮笑脸,吃喝嫖娼赌博,经常在酒馆里赊账喝酒。刘阿姨爱她的小儿子,经常帮他还酒债,总是加倍还钱。于是刘邦在乡间,便赢得了“大度喜施”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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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事情总是这样。如果一个人后来成为一个角色,他童年的优势就是优势,即使是缺点也可以被视为优势。刘邦和项羽不喜欢阅读和学习,自然成为了“雄心勃勃”的表现。事实上,学术学术,知识只是艺术,而不是道。道不能学习。无论学者有多少知识,他们都只能是一个大臣。无论有多少知识,你也可以成为一个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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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刘邦是个流氓? 刘邦早年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