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百万到三万
对中国古代史略知一二的人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春秋战国、秦汉隋唐战争,双方参战人数总是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明清时期,参战人数明显下降,数万人的规模往往很大。
例如,在战国时期,秦军和赵军分别派出了60万和45万;秦朝著名将军王健在灭楚战争中也派出了60万;秦末,刘邦占领西楚都彭城时,领导的诸侯联军达到56万;三国初期,曹操率领部门参加赤壁战争,号称80万;隋朝时期,杨迪皇帝攻打高句丽,一度派出100万人,不算200多万民夫担任后勤保障。
明清时期,虽然全国人口总数达到历史高峰,远高于春秋战国、秦汉隋唐,但参战人数却急剧下降。
例如,明朝著名将领袁崇焕指挥并击败了后金军队的宁远战争和宁锦战争。明军最多只有10万人,后金军只有6万至8万人。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清朝著名将领和尚格林沁率领部队在八里桥与英法联军进行了激烈的战斗。清军最多不超过3万人,英法联军只有8000多人。
咸丰帝连10万人都拼凑不起关系到北京安全帝国存亡的关键时刻!
经过前后对比,人们不可避免地会问:这是为什么?
二、以前士兵带武器上战场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了解为什么皇帝可以很容易地调动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军队在春秋战国和秦汉隋唐时期。
众所周知,春秋战国和秦汉隋唐时期,没有专门的职业军队,而是实行“民军制”、“征兵制”和“府兵制”。春秋战国时期,“民军制”主要盛行,规定每个家庭都有一个强壮的男人是“正卒”,随时准备出征;其余为“羡卒”,战争期间负责后勤保障。“征兵制”主要盛行于秦汉时期。秦国规定,17岁以上的男子必须服役2年,西汉规定20岁以上的男子必须在政府登记服役2年。隋唐时期,“府兵制”主要盛行,府兵平时为耕地农民、农缝训练,战时从军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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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军制”、“征兵制”和“府兵制”差不多。这三种制度的优点是,有些人平时务农,有些人在战时出去。它不仅解决了农业生产问题,也解决了行军问题。国家不必承担常规部队的日常训练和后勤保障——即使是士兵使用的武器装备,国家也不在乎,士兵必须自己准备。
在著名的《木兰辞》中,花木兰在代表父亲参军之前,首先在市场上转了一圈。为什么?“东市买马,西市买鞍,南市买缰绳,北市买鞭子。”购买战马作为行军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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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军制”、“征兵制”和“府兵制”的另一个优势是,它们可以在战争需要时调动所有可以调动的人力资源。春秋战国时期,秦汉隋唐时期的数十万甚至数百万人就是这样来的。
当然,根据春秋战国时期和秦汉隋唐时期的生产力,任何一个国家都不需要吃饭来维持数十万或数百万的常规部队。
三、后来国家给士兵发工资
宋元明清时期,出现了专业的常规部队。国家不仅负责军队的日常训练和武器装备,还支付官兵的工资。北宋一名普通士兵的年薪为36-55年;明朝戚继光在东南沿海地区招募士兵时,规定一名士兵的年薪为102英镑;在清朝八旗军中,一名士兵的月薪为62英镑,相当于72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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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不能随意扩大常规部队的规模,以免对国家财政造成巨大负担。当然,建立常规部队的好处是士兵真的成为了职业士兵。经过训练,他们的军事素质和战斗力远高于春秋战国时期、秦汉隋唐时期的士兵。
“兵贵精不贵”,谁说这不是更好的选择?
咸丰帝连10万人都买不起,隋朝的杨帝很容易凑到100万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