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第六位皇帝洪历,年号“乾隆”。整理了相关内容,不知道能不能帮你拓展一些知识。
清朝著名的“康乾盛世”是一个尴尬的盛世,因为它也代表了清朝的繁荣和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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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衰落始于乾隆,这是目前公认的结论。无论如何宣传乾隆骄傲的“十全武功”,都逃不过他是衰落的起点。
就财务状况而言,乾隆刚继位时,清朝仍然是典型的土豪劣绅,国库里有雍正辛辛苦苦积累的财产。
但在乾隆去世时,继任者嘉庆只能依靠抄袭小沈阳的家来筹集消灭白莲教起义的军费。
乾隆最大的问题是,他只花钱,不赚钱,不存钱。他是个大手大脚的习惯。
这个问题从他继位之初就开始出现了。
雍正在位期间,与皇室、臣子、人民的关系十分紧张,紧张到皇权与几乎所有阶层都有严重对立的情绪。
乾隆继位后,为了尽快消除紧张和对立,迅速获得大部分支持,自然要引入与雍正时期完全不同的政治手段和观念来改变。
赢得人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人升官发财。升职只能针对少数民族,但发财却能做到普惠。初继位的乾隆恰好装满了钱。
因此,乾隆开始发红包,并尽最大努力照顾各个方面。
看过电视剧《雍正王朝》的人都知道,雍正从当王子到当皇帝,还有一件事是继续做的,那就是清理国库的亏空,历史上也是如此。
此外,雍正对涉及国库不足的官员进行了严厉的惩罚。在雍正朝,如果官员家庭欠国库的钱不还,他们将直接被复制,清算财产补偿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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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财产不足以偿还,官员将被拘留,他们的家人和亲属将被罚款到新人库(包装组织,新人库人将在政府指定的地方工作),直到所有的空缺结算。
从法律上讲,这是应该的,挪用、贪污国库的钱为自己的奢侈生活所用,为什么不还呢?
根据《乾隆实录》记载,乾隆继位后,立即下达诏书,宣布雍正时期侵占、挪用钱粮的官员应予以追讨。如果他以前抄过家,但“力不能完”,他将被赦免。
乾隆不仅赦免了自己,还将这些官员的亲戚全部从辛者库释放出来,并正式下令禁止因亏空而杀害家人。
《乾隆日常生活笔记》还记载,乾隆在清理历年亏空案后,宣布:“其情罪有一线可宽,宽释,即已入官的房产未变价的,也要求衙门查还。”。
如果禁止因亏空甚至家庭成员被视为仁政,宣布不还钱的人不必还钱,然后还给罪官的财产,那就是纯粹用本属于国库的钱买人。
当然,乾隆继位时,国库满满的,@ 他没有雍正那么着急,没钱用,反而要撒钱出去。
乾隆二年初,乾隆宣布将北京大小官员的工资和银加倍奖励,并增加旗帜官员的清洁银,并以江南事务繁重为由增加江南和浙江的清洁银。
乾隆对官员可以直接发钱,对人民采取各种减免措施。
乾隆继位前,在各地修民生工程时,地方官员除了要钱外,还习惯于找当地的乡绅,甚至人民,强行搞摊派。
乾隆继位后,立即明确禁止类似行为:“没有私人银行,认为人们陷入困境”,并慷慨地说:“运河和其他项目需要两笔银……在公共项目中酌情使用,并报部门核销。”
此外,乾隆于雍正13年10月(乾隆于当年8月登基,次年改元)宣布裁减落地税:“所有市场落地税,都是在福州县征收的,但不允许额外苛刻或重复征收。如果在乡镇,将被禁止,贪官不允许以名义巧取一文。”。
雍正13年11月至12月,乾隆分别免征泰安州的香税、溢收、羡慕(消耗银)和浙江、山东、江南、云南等地的盐课。
乾隆还对贫困的私盐贩子给予了一定的福利,下令抓大放小:“对于贫困老少的男性,不得禁止四十筋(斤)以下的人。”
自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以来,乾隆还大量减免了各地应付的钱粮,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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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乾隆二年减免直隶70万,山东100万。乾隆四年减免直隶90万,江苏100万,安徽60万,等等。
乾隆十一年,乾隆宣布全世界普免钱粮,三年内各省轮流减免,这次减免的钱粮总数为2834万2。
如上所述,乾隆执政初期,正是通过各种方式向官员和人民发放红包,使他们受益匪浅,不仅缓解了雍正朝以来的紧张情绪,也迅速得到了自上而下的认可。
其实在我看来,乾隆发放的各种福利,除了官员之前借国库的钱,都是惠官惠民的举动。反正雍正留下了足够的家庭背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很不错。
但正如前面所说,乾隆的缺点,他会花钱,但不会赚钱,也不会存钱。
习惯了大手大脚之后,即使国库的钱越来越少,逐渐入不敷出,乾隆也拉不下脸,变得像雍正一样节俭吝啬。
因此,清朝的财政危机慢慢出现。乾隆不想改变。没有人能帮助他。他执政了很长时间。他死后,很难回来。
所有这些,都是从乾隆继位之初就没有计划,没有节制地撒钱。
乾隆登基后,为了快速获得支持,采取了哪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