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在自杀前留下了一份遗书,算是自己最后的声音,不愿做亡国皇帝。古代皇帝死前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安排后事发布遗诏,所谓遗诏,就是皇帝临死时所写的诏书。然而,在明朝,皇帝去世后,大臣们经常主持起草。当诏书被写下时,皇帝已经死在了西方,他的内容与皇帝自己的意愿无关。所以明朝皇帝的更替,往往能给久负重望的大臣一个革除弊政、整顿朝纲的机会。如明武宗和明世宗去世后,内阁首辅杨廷和徐阶分别起草了他们的遗诏,对当时的弊政进行了总清算,受到了朝野的称赞。
明朝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遗诏,那就是末代皇帝崇祯的遗诏。这个遗诏很特别,和其他遗诏有很多不同:虽然是崇祯自己写的,但是上吊前写的;它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裙子上;不是用笔墨写的,而是崇祯咬着手指,用自己的鲜血写的。遗诏的发布对象也很特别:不是向臣民解释后事,而是专门留给对手李自成;更独特的是它的内容:“我鄙夷自己的美德,责怪上帝,把小偷逼到首都,所有的大臣都误会了我。我死了,无面见祖先,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害人民一人。"与其说是遗诏,不如说是自责、自责、自责、自责。
遗诏写于农历1644年4月25日(3月19日)上午,位于煤山寿皇亭。自两天前李自成的农民军开始围攻北京以来,崇祯已经连续两个晚上没有闭上眼睛了。23日晚,他在“内外诸臣误我!误我!“整夜叹息和抱怨;24日晚,农民军进入北京,崇祯精神崩溃,杀死了几个妃子和亲戚,试图离开城市,试图失败,但钟响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来,他完全失望,想做自我结束,也许不想让人们在宫殿里发现他的悲剧,所以太监王承恩登上了煤山寿亭。
当时寿皇亭是新建的亭子,为崇祯操练宫内士兵的地方,现在却成了他去见列祖宗的地方。这时,天已经黎明,东方露出鱼肚色。山穷水尽,万念俱灰的崇祯坐在亭子里,想哭而不流泪,但他真的不愿意默默地告别这个世界。于是脱下深黄色的龙袍,放在大腿上,咬着手指,愤怒地把遗诏留在裙子上。于是他上吊自杀,陪他上吊,只有宦官王承恩一个人。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许多君主被敌人俘虏或杀害,更多的君主在政变中被杀,但崇祯是唯一一个在危险中自杀的人。三天后,李自成的部队找到了这位僵硬的国君。
崇祯的遗诏从字面上可以概括为四个含义:一是指责自己缺乏道德品质;二是抱怨大臣不忠报国,欺骗他,错过国家大事;三是认为自己无耻地见到祖先;第四,请李自成不要杀人。第一层意思只是虚摇一枪,关键是衬托第二层意思:“诸臣误我”。如果说“无面见祖先”真的是一件悲哀的事情,那么“任贼分裂,不伤人”无疑只是一个善良的愿望。@ 崇祯最想表达的是“诸臣误我”二字,这个遗诏的落脚点或者说是崇祯最想表达的。这不仅仅是为了推卸责任,更是崇祯发自内心的宣言。
崇祯的遗诏 明末皇帝崇祯的遗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