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件之一郭桓案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员腐败案件。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过各直省官员作弊,盗卖官粮。后来被曝光,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全部处死,各省官员死于狱中数万人以上。为了追赃,涉及全国各地的小富人数不胜数,被抄家破产。由于涉及面太广,全国人民对此案非常不满,明太祖为了平息民怨,处决了审判员吴庸等人。
背景
元末官僚机构极其腐朽,官员腐败,使明太祖建国后高度重视政风。一方面,他提倡廉洁,要求各级官员遵纪守法,廉政爱民。另一方面,为了吓唬官员腐败和腐败 。如果官员违反腐败罪,他们将被剥皮。郭桓案爆发前,空印案和胡卫庸案相继发生。为了解决官员腐败问题,明太祖逐渐采取法外施刑的方式,而且越来越重,并设立了金衣卫,加强监控官员。他曾感叹道:“我才疏德薄,控制之道耗尽!”。
经过
洪武18年(1385年),明太祖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的李宇与被判刑的司赵全德共同欺骗,并下令调查。同年3月,御史余敏、丁廷举报郭桓利用职权勾结李宇、赵全德、胡毅、王道亨等腐败行为。
将太平、镇江等府的税收私吞,降低朝廷年收。
私吞西秋粮,浙西秋粮本该上缴450万石,郭桓只上缴200多万石。
征税时,巧立名,征收各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中饱私囊。
郭桓等人贪污了2000多万石粮。为此,明太祖决心借此机会扫荡全国腐败官员。
明太祖命令刑事司吴庸复制此案涉及全国12家布政司,包括礼部尚书赵茂、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志德等。精粮总共损失2400万,“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物700万,词连直,省官,数万死者”。为了追回赃物,已经演变成全国骚动,民间富人破产,历史上被称为“郭桓案”。@ 为了平息民怨,明太祖杀害了审判司吴庸,并说赃粮实际上有2000多万石头,“恐民不信,但略写700万耳朵”。
结论
《明史刑法二》记载郭桓案的起因时,说:郭桓人,户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员李宇、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700万,字连直省官员,系死者数万人。明太祖在《大高》中感叹道:“古往今来,贪赃枉法的人很多,但做得这么过分,实在不多!“郭桓案和之前的空印案坐死了成千上万的人,这是明朝太祖过度重典肃贪的表现,让明朝官员警惕恐惧。时人说:“县官虽然住在贫山绝塞的地方,但去京师万多英里外,都吓坏了。比如上帝在法庭上,他们不敢少肆[8]。郭桓案因打击面过宽,使不少官员遭受不白之冤,从而大大降低了肃政目标。
明朝郭桓案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