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了解题奏制度,
题为题本,奏为奏本。其实这是臣下上书言事的两种形式。一般来说,题本是臣下在日常公务上演奏皇帝使用的公文格式;奏折是用来演奏更机密的事务的。一旦臣下选择演奏,一般会引起皇帝的注意。例如,在《大明会典》中,记载“凡内外衙门都要做生意,用题本;这是一件生意,但有一本奏报、奏贺的奏本,如乞恩、认罪、交智、谢恩、军民等陈情、建议、仲诉等。”
[img]53608[/img]
在题奏制度中,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后者,即奏折。这种奏折制度实际上起源于明朝的密集制度,有些人认为它起源于清朝。明清时期是中国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的时期,这种密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满足君主专制制度的需要,对明清时期君主制度的加强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自秦始皇建立“一君万民”君主制以来,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一直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直到朱元璋“废宰相,权分六部”。但是皇帝毕竟是人,很多问题都需要别人的帮助。而且朱元璋对权力天生敏感。为了不是大权旁落,明朝中央自然在废除相权后形成了一个新的制度,那就是题奏制度。原来题奏制度的最终决定权是皇帝处理的,但是因为明朝皇帝除了早期朱元璋努力杀英雄,明朝祖阴绝伐事故。
由于特殊的童年经历,明孝宗登基后仍有值得称赞的地方,似乎明朝皇帝怠政较多,@ 最初形成的题奏制度决定权在于皇帝,后来演变成越来越重视内阁的票拟权。
[img]53609[/img]
到了清朝,进一步发展,用到了极致。军机处的建立和奏折制度的完善可以说是清朝君主专制的左右手。“干纲独持,自增加奏折以来,他们都高举紫极,亲吻丹毫。在法庭上,一个词是莫赞,那就是朱批谕也是如此。”
通过对题奏制度的理解,我们可以进一步探索明清中央政府的运作模式和政策批准。它是当今学术研究的热点之一。
明朝的题奏制度是什么?它在加强明清君主制度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