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西南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度,实行流官制度政治改革。让我们详细介绍一下。让我们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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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归流是将少数民族土司的管理方式改为政府官员的管理方式。土司是原民族的首领,由朝廷中央委派。
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加强中央政府对西南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改革后,一些土司引发了叛乱,最大的是乌蒙土司的叛乱。
谁提出改土归流?
据《明史》记载:“丁丑、征南将军凯川侯傅友德等人被派往北京演奏。首先,神秘友德等,留在江西、浙江、湖广、河南、四川,控制关键,元考试留下的士兵数量和年龄,税收和粮食的方法和一切都很便宜。
至此,友德等奏:“自元世祖以来,百有多年,屡经战争,图籍不存,兵数无从稽考,但今天的关键量要设卫,以守其税粮。前元司徒平章达里麻等尝试说,元末大部分土地都是僧道和豪右隐占的,但现在准元旧,年龄使用不足,已督促政司核实云南临安、楚雄、曲靖、曲靖、普安、普定、乌撒等卫及沾益、盘江等千户所见的储粮数十八万二千是奇怪的。上可其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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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雍乾盛世时期,国力强大,中央政府有足够的力量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雍正四年来,鄂尔泰大力实施土地改造和归流政策,即中央政府选派有一定任期的流官直接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府事务。
“改流法,计擒为上策,兵剿为下策,使其投献为上策,智令投献为下策。”“制苗法,固应恩威并用。”广顺长寨土司挑衅官兵,遭到清军毁灭性打击,成立了长寨厅(今贵州省长顺县)。
改土归流的结果
改土归流后,一些上层土司不愿意失败,总是试图复辟。一些清军在新地区肆意抢劫,一些流官不善于经理。他们突然增加了税收,派遣了兵役,贪污勒索。
此外,新营汛部伍大多来自邻近地区,导致原地区力量空虚。这不仅给了土司叛乱的口头,也给了他们一个机会。
雍正十三年(1735年)春天,贵州古州﹑台拱地区苗族上层鼓励人民发动叛乱。叛乱者深入丹江﹑黄平﹑雍正帝派兵镇压凯里等厅州县失败。
乾隆皇帝继位后,任命张广思为七省经济战略,在乾隆元年(1736年)平息叛乱。清廷命令取消新区的税收,根据当地习惯审理民事纠纷,巩固土壤转移地区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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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归流的历史意义
雍正朝的土地转让只在西南少数民族的一些地区实施,还有许多地方没有改变。即使在转移处,也保留了原土司的残余力量,他们仍然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控制原来的人民。
然而,土壤转移废除了土司制度,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境的统治,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明清两朝改土归流有什么意义?西南叛乱因素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