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举和征辟是东汉选拔官员的制度。所谓察举,就是地方州县“贤惠”、“孝廉”、“秀才”等名字,推荐有名有德的人,经过考核,任职。所谓征地,就是朝廷和政府直接征召某人当官。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我们来看看!
名义上,被察举和征驳的人必须有“高才重名”,受到乡党舆论的尊重。因此,为了争取被察举和征驳,当时的士大夫颇注重修饰自己的品行,以激扬名声,提升自己的身价。有的人更是矫情造作,为了赢得高官厚禄,卖名钓名。贿赂请求、特权猖獗,成为观察和征辟时常见的现象。就连最高统治者也不得不承认“选举好”的情况。汉明帝刚即位说:“今天的选举不真实,邪恶的人还没有去;权门请求,残吏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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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在这种腐朽的选举制度下,强大的地主控制着各级政权部门,封建的等级关系日益凝固,一批“世代为官”的豪门阅读和“儒家家庭”开始形成。如邓禹一家,凡公2人,侯29人,将军13人,中2千石14人,州县长48人,其余官职无数。弘农杨氏、汝南袁氏是四世三公的名门。这些世家大族,将来会发展成门阀士族。
察举制
察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制度。它的建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的第一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度不同于先秦时期的世界官员制度和隋唐时期建立的科举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调查、选拔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政府,经试用考核后任命官职。
介绍
夏、商、西周实行“世清世禄制”。春秋战国时期,统治阶级改革旧制度,使富国强兵破格任命一些地位低下、才华横溢的人。战国时期,“军功爵制度”出现,“养士”之风兴起,吸引有才华、善言辞的人才,无论出身如何,都为君主和诸侯服务。到秦朝,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整的选官制度。
在汉代,为了满足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套名为“检举制度”的官员选拔制度。检举是自下而上选拔人才的制度,也被称为“选举”。汉高祖刘邦首次要求圣旨,要求县推荐有治国能力的圣人医生,开启“检举制度”的先例。回族皇帝和吕后(公元前194-180年)开始举行“孝道兄弟力田”,检举开始有科目。
严格来说,汉代的察举制度始于文帝(公元前179年至公元前157年在位)。他下令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不讳地告诫极端的人”,并制定了“对策”(考试)和等待。武帝时期,“察举制”已经完成,各种规定相继出台。随后,各科不断丰富,特别是有了统一的人才选拔标准和考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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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汉代检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结束后,由政府聘用,不仅确保了人才选拔标准的实施,选拔了真正的人才,而且确保了竞争的相对公平,使下层阶级有可能进入国家管理层。随着考试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隋唐以后发展为“科举制度”,实施了1300年,成为中国重要的选拔制度。
徵辟
征辟是中国汉代人才招聘的制度,主要包括皇帝招聘、公府、州县开除两种方式。(zhēng)政府征召称“辟”。
简介
征辟是汉代官员选拔制度的一种形式。正是皇帝招募社会名人到朝廷担任重要职务。正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员被任命为官员,然后推荐给朝廷。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交特色拜郎中。”
所谓“征辟”,就是征召名人当官,皇帝征召称“征”,政府征召称“辟”。征辟是汉代人才招聘制度,主要包括皇帝招聘、公府、州县开除两种方式。也叫“开除”。
官是指皇帝下诏招聘,有时也叫特诏或特征,皇帝下诏指名招聘。开辟是指公卿或州郡征调某人为主,汉代人又称开辟和开除。开放制度在东汉尤为流行。公卿以吸引人才为重点,有才华的名人以依靠为重点。在汉代的选官制度中,开放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选官制度,其地位仅次于开放。
后汉书。蔡玄传:“学通五经,门徒常千人,录者万六千人。征辟不就。”“晋书.王传”“于是隐居教授,三征七辟都不就。
作为东汉的选官制度,推荐的人应该通过哪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