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各地的租税征收主要采用路府总领,福科于州,州科于县,县科于民,逐级科级的方式。但是,在腹里在行省以外的辖区内,路府州县的税收征收也需要行省的综合领导和监督。@ 行政省有权参与商定路府州县所掌握的税额和征收方式,并有权调整路府州县的税额。行省还有权控制、控制、监督辖区内的盐、酒、金银、市进等课税。下面给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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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省还代表中书省接受所属道路和直隶州上计,上计稽考试结束后,需要总之,咨都省、台宪官读实话。除年末计算外,路及直隶州有责任随时向行省报告财政收入情况。发现累年未申除钱粮,虚作实,为数千万,也申报行省销破。上计和稽考财赋时,行省官员有权适当惩罚路州官员。这就是柳贯所言行省财赋之简稽功能的基本内容。
第三,在世祖末成宗初期,各行各业省监管的钱粮税已有数额规定。这种规定,也就是所谓的合办额,以年为单位计算。合办额直接对朝廷负责,或增加余额,或足额,成为欠款,由朝廷逐年检查,并实行奖励增加嫉妒和处罚亏损的政策。如河南省亏了两淮岁办盐十万引,钞票五千锭,遣扎带等,命随其罪之轻重治。陕西省增羡盐钞一万二千五百多锭..。
银行省通过负责税额、上计稽考和以行省为单位的定额办集,充当了元廷搜索地方财富的重要工具。一些学者说,江浙等省相当于向中央政府转移财富中转站,并非没有道理。元行省在行政和军事上的作用与财政略有不同。在三个司法领域,中央行事或收权更为突出,而部分地方权力相对削弱。这可能是由于元廷在行政、军事、司法等方面的特殊需要和特殊安排造成的。
行政省可以对所属路府州县实行有效的行政控制和统属,而这种控制和统属大多是代中央行事。@ 腹内外路府州县的重要政务必须申禀行省。二是行省有权临时派遣所属路府州县官员办理某些政事。@ 行省有权号令指挥路府州县各项政务。
虽然行政省份能够在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统属中发挥承上启下、控制朝廷统一摄影的作用,但在行政的另一个关键——一命官权或人事权方面却无所作为。中书省、吏部主要负责元代地方官员的选拔。通常,从七品到九品的地方官员都是由官员组成的拟注,中书省参知政事等审查,每月举行一次。正三品至正七品,由中书省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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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以上官(如行省长二)选自特旨,皇帝根据需要选拔,中书省宰相入宫取进止。即使是未入流的官员,其选格也由中书省官部确定,每月由官部全注一次。平宋以后,元廷曾允许两广、福建、陕西等地区五品以下官员省就便全注。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针对湖广、云南、福建、四川等地荒州县赴京师动沙万里在这种情况下,元廷再次模仿唐制,每三年由中书省委派使者会同行省官及台监察御史,迁移所在官员,最上下其秩的是课吏殿。
由于这一制度,元廷基本解决了行省所辖偏远地区官员权力调整缓慢或大量缺官等弊端,始终牢牢把握中央各级地方官员权力调整,包括偏远地区。@ 元朝各级地方官员必须受命于朝后仕。虽然行政省可以与朝廷使者全官一起任命部分省椽、宣使、路府州县的低级官员,但不能忽视绝大多数地方官员的任命和控制。
与汉代郡守自辟六百石以下的官员和唐节度的权力相比,真的很难承受。行政省几乎没有任何官员和权力调整,这表明它没有像汉唐地方官员那样从中央政府划分一些重要的行政权力。在行政方面,行政省代表中央政府收集权力,代表中央政府控制路府州县,其人事权力和地方政府权力很小。
元代,镇守中原、漠北等地的蒙古军和探马赤军直属朝廷枢密院。路总管府等管民官只掌管民事财政和军事无寸尺之柄。淮河以南的汉军诸万户和新附军,直接由行省管辖。行省成为元代地方政府中唯一拥有较大军权的机构。
由于省内军权较大,其军事地方分权倾向似乎不言而喻。然而,元代的军事属性相对特殊。由于行省制的双重性及其在军马提调中的几项具体规则或情况,行省在军宁L的作用更加复杂。以省为代表的军事方面地方分权,它不是很典型,通常表现出中央集权服务和地方分权的双重效应。因此,需要仔细辨析。
元朝行省对所属路府州县能实行哪些行政控制和统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