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廷将汉军和新附军的统一所有权委托给省后,并没有让省独立行使其军事权力。相反,通过授予标志,禁止擅自调动军队,限制处罚将军的权力,直接安排和交换驻军和整个军队,加强对省的控制。除云南省外,各省只有两名长官提调军马,其余佐二等官不得参加元制。各行省提调军马官员具体候选人始终由朝廷决定。朝廷对各省提调军马官员的金虎符非常谨慎。下面给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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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行省丞相一度废弃,平章政事二员为行省长官时,朝廷专门向行省平章政事颁发金虎符,确认其提调军马资格和权力。说明行长官提调军马的权力来自朝廷,其给予和转移取决于朝廷,并以朝廷颁发的金虎符为依据和象征。同时,元廷对此类军权调动也有严格的规定。早在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五月,即行省兼领军事定制一年多后,元廷就下令:诸行省不奉旨,不擅长调军。
调动行省所属军队的批准权,集中在皇帝身上。行省只能按照朝廷的号令行事。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下行省调动军队是朝廷的法令和命令。这一规定过于刻板,各行各业省距京师数千英里,奏报后待命而行,多半会耽误军机。也许考虑到这种偏见,从文宗到顺元年(1330年)12月,朝廷再次改变,允许行省在紧急情况下廉价派兵。行省官经常亲自带领军队战斗。但是,带领军队战斗的不仅必须是佩戴朝廷赐予金虎符的平章等官,还必须是否每次都由朝廷授予行省宰臣亲自率诸道士讨论,这也取决于朝廷的命令。
行省官对所属军队将领的惩治罪,也是其提调军马权力的一个方面。至仁宗朝,元廷对行省处理军将的限制相当严格,军官犯罪,行省咨枢密院议案,不擅自决遣。元末,上述规则逐渐放宽,行省开始被允许便宜处理副下千户(由法官处理〕在战时等待下级军官的一般犯罪和延误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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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治和军事形势的需要,朝廷还负责改变各省辖区镇驻军的分合聚散。对辖区内镇成军队的分布,行省还可提出增减调整等意见,禀报枢密院,转奏朝廷。但是,是否批准权在朝廷。各省所属镇成军的换防调动,对行省所掌握的军事权力、行省长官与镇驻军的统属关系等产生了微妙的影响。当朝廷实施这种换防和调动时,行省官往往不愿意。
如平宋后阿里海牙官到湖广行省左丞相,依宠轻蔑,旧部将盘根错节。世祖以诏令所属2万户和江淮行省4万户换防。阿里海牙拒绝发兵,最后害怕抗旨不敬被迫执行罪名。从这个角度来看,定期和不定期地换兵似乎是朝廷防止省级掌兵官员与驻军统一关系固定化和私人化的有效措施。有元一代,整点阅读各地军队的数量,也是皇帝和枢密院始终掌握的重要事权。整点一般在皇帝即位和征伐前举行。无论何种整点,不得旨,都不敢行。
元朝有让行省独立行使军权吗?但是通过什么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