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贵族小姐一般有多少丫鬟?丫鬟的生活有多惨?贵族小姐,至少要有6-8个人伺候,1-2个贴身丫鬟,2个房间丫鬟,2个粗使丫鬟,一个奶母嬷嬷,1-2个婆子。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贴身丫鬟一般都是“大管家”,主要负责主人的日常生活和文房四宝、针织女工、香料衣服、古董、钢琴、象棋、书画等。偶尔,他们也负责茶和饮食,但茶和饮食主要是由女仆做的。如有必要,贵族小姐会配备女侍卫,有的女侍卫和贴身大丫鬟是一个人。
古代女性和发夹后不剪头发,梳左右对称的双发髻,这双发髻类似于头顶上的树枝叉,古人称这种发型为:“发髻”,有些地区的方言也被称为:“女孩”。
关于“发髻”这个词,有很多古代文字。例如,在宋代陆游《浣纱女》一诗中,有“江头女儿双发髻,经常和妈妈一起供桑麻”。在出土文物中,还发现了“女孩”发型的考古发现。最典型的是扬州北郊杨庙乡一座唐代墓葬中出土的陶俑。这个陶俑是一个跳舞的女人。据估计,她12岁或13岁,头上有两个“女孩”形的发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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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型变化中,“丫环”是在“丫头”的基础上发展变化的。清人袁枚在《随园诗》卷七中载有程宗洛的《扬州竹枝词》,其中云:“巧髻新盘两鬓分,衣服百蝶薄棉温。指的是这种发饰。扬州汉江曾在南朝梁朝发现一座墓葬。墓中有许多画像砖。砖上有20个女性供养者,其中4个大像和16个小像。大像的发型都是梳着高髻,看起来像淑女,而小像都梳着双丫鬟,这些小像显然是侍奉淑女的“丫环”。
过去,中国属于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阶级观念很重。除了士、农、工、商(良民),他们都是婊子,他们的女仆也是婊子。他们只能被迫出卖劳动力,做各种杂务。一般来说,男孩买男孩,女孩买女孩。在一个地主或官僚的大家庭里,会有很多男孩和女孩。许多古代文学作品描述了许多女孩悲惨的生活经历。
就像它的来源一样,女仆这个词来自奴隶,最初的来源是奴隶。战争中的一些囚犯成为囚犯后,在敌国的统治下成为奴隶和女仆。换句话说,成为女仆是一种惩罚,适用于罪犯,也是女仆的最初来源之一。周边国家也将女仆贡献给中原政权作为贡献。
此外,人口贩卖也是最常见和最常见的女仆来源,包括被贫穷的丈夫、被土匪绑架和贩卖(主要是儿童),以及特别培养年轻男女,一段时间后作为女仆出售。
在中国古代,生产力水平较低,官僚和地主严重合并土地。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生活相当艰难。面对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出售儿童和女性的现象非常普遍。一旦他们的孩子卖给别人,他们就没有人权和人身自由。他们不仅一辈子都是奴隶,而且一代又一代地成为奴隶。生活是相当悲惨的。
清初,北京有一个“人类城市”,“骡马市场、牛市、羊市和人类城市,妇女想要出售。”买卖人口由清政府法律许可。康熙22年规定:“官兵必须使用奴隶。除直隶各省文武官员、驻军将军、副总统外,其余人仍不得购买所属人员。”@ 文武官员竞相“买良民为奴,甚至多买馈送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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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文人西周生长了一部白话小说《醒世婚姻传》。第36回,他说有个裁缝叫沈善乐,给别人做衣服坏了。他别无选择,只能卖掉一个11岁的女儿喜姐来偿还别人的银子。沈家“要银七两”,但“收了几个,出了四两就是优越的足数”。因为后来女善人赵夫人“喜欢,先出四两,加到五两”,已经买了。看来当时花四两银子就能买到一个普通的丫环。一个11岁的女孩被父母照顾,但她不得不用四两银子卖给别人做丫环。当时丫环的悲惨生活可见一斑。
也有罪犯及其家属没有被列为奴隶。这样的奴隶也占了相当多的比例。所有犯有重罪的罪犯往往都有公共财产,他们的家人把他们送给“披甲人”作为奴隶。《清朝法》规定:“叛逆和叛逆的家庭成员,不到15岁,母女妻妾,支付英雄的家庭。”
更特别的是,有些人会知道自己的善良,并自愿成为女仆。大多数人在灾难发生后,感激的人觉得他们欠了太多的人,不能报告,自愿成为女仆。还有家庭奴隶和女仆结婚出生的孩子,代代相传地继承为家庭奴隶。但一般的女仆不允许随意结婚。
古代贵族小姐一般有多少丫鬟?丫鬟的生活有多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