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绝大多数统治者重农抑商,但宋朝开国时,他们非常重视工商经济,这也使宋朝的社会经济文化前所未有地繁荣起来。宋神宗任用王安石变法,将商业社会建设推向高峰。明朝的财政经济政策是连贯的,由明朝开国君主朱元璋设计,可以称之为“洪武型”的财政经济政策。其特点是彻底放弃商业化努力,财政经济回归基于大多数小农经济,可以说是宋代政策的“大跃退”。
朱元璋讨厌王安石变法,他曾说:“宋神宗用王安石理财,小人竞进,天下骚然,这可以作为戒律。“他的“重组”的基本精神是重农抑商,以最落后的经济部门——广大农村为财税基础,在小农经济上建设大帝国,严格节俭,注重平等。明朝统治者打击工商业,商家之家不得穿丝纱;人民不得航海,礼部以进贡的名义负责对外贸易。朱元璋又连兴大案,打击富豪,“民中人之家,大概都破了。“这就确立了全国小型自耕农业的基础,确保了帝国农业自然经济的标准。
这意味着政府不再发展商业,不再追求提高社会生产和流通效率来增加社会财富,而是完全回到小农经济时代。这样的经济只能在数量上扩张,没有效率和质量上的实质性进步。这确实简化了政治,有利于中央集权和政治控制,但文明几乎停滞不前,有些只是王朝的循环。
此后,全国成为无数村庄的集合,全国经济成为一个巨大的扁平体,除了数千万的小农家庭,是统治者。人们直接面对国家,没有独立的中间组织,没有中间商业机构和各种审计、会计机构的监督,没有适当的司法程序维护,政府机构由一群文学家主持,当地家庭、土地、价格等实际情况难以实际了解。晚明时期,中国商业经济发展显著,被许多人称为“资本主义萌芽”,但尽管如此,晚明在商业化方面仍远低于宋代。明代整个“铸钱当不出千万贯”,只相当于北宋两年的铸钱量。
在摒弃商业化管理手段,尽可能简化社会组织的同时,政府找不到适当的技术手段来处理日益复杂的社会事务,前所未有地加强了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从现代的角度来看,明朝应该用民商法等技术手段解决的问题,都归因于道德价值,用尊卑、长幼、男女等简单的道德信条解决问题,用道德代替法律。明帝国政治完全文人化,处处以道德伦理标榜。这样,在一个以道德立国为基础的社会,其专制性、虚伪性和不切实际性也达到了中国历史的高峰。可以说,这是明朝全面放弃技术,以道德代法律的必然结果。
明朝历史上的[大跃退]:商人的家居不允许穿丝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