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关锁国”是一项典型的保护主义国家政策,不与外界接触。严格限制对外经济、文化、科学等方面的交流。
康熙时期的清朝并不是一味的闭关锁国。这个问题一直是议政的重点,无论是开放通商港,增加对外贸易;还是闭关锁国。
从顺治到康熙初年,荷兰、英国、法国等与清朝建立了贡市贸易关系。1656年,准荷兰八年来朝一次,1663年,两年贸易一次,166年决定,二年贸易永远停止。英、法等国的贡市贸易,1668年题准,每艘船不超过三艘,每艘船不超过100人,但没有时间限制。1685年海禁废除后,清西国家的海上贸易也逐渐发展起来。第二年议定:荷兰应允许五年一次,贸易办公室应在广东福建两省停止许可。1684年在厦门设立洋行,1686年在广州设立13行,实际上有40、50家。分别经营进出口贸易,代纳税银。除澳门为居住地外,1688年,英法等国商船在定海城外道头街西建红毛馆一区,作为商船停泊和中转贸易的场所。
1684年,清朝对海上贸易作出了具体规定:1、广东、福建、江南、浙江和沿海省份,听人们装载500石以下的船只到海上进行贸易和捕鱼。预行禀明当地官员登记姓名,取保存,发给印票。二、在江南、浙江、福建、广东设海关,管理船舶,征收税银。外国贡船所携带的货物不再征税,其他私人贸易者按照例收税。三、直隶、山东、江南、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先定海禁处分例,尽量停止。在船上私载硫磺、军器等物品的,仍依法处罚。
在清朝的海外贸易中,产品主要是生丝织物,其次是茶叶、瓷器、药材、皮革、白糖、纸张、书籍等。输入商品,日本以铜为主,是清代铸钱必备的原料。1685年,海关共办铜296.928公斤,动支税银296.9228公斤。后来不断增加。铜一直是日本对中国的主要输出产品。二是海鲜,包括海参、鲍鱼、鱼翅、统称表物。除海鲜外,从东南亚输入的商品主要有胡椒、香料、牛角等。商船带来了一些工艺品,还出售了南洋海产品,并携带了大量白银到中国购买生丝、丝绸、茶叶、瓷器等特产。据广东省巡抚杨琳奏报:1716年到广州的法兰西船6艘,英国船2艘,全部载银到广州购货。全年共有11艘外国洋船,共载银约100万两艘。广东商品买不到足够的,是各店铺代表江浙购买商品。可见其贸易规模也相当大。
清朝在海外贸易中一直处于有利地位。从顺治五年到康熙四十七年,日本外流金额超过200万,银额超过3700万,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流入清朝。海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了东南省手工制造业和沿海城镇的兴起。厦门是南洋的主要港口,广州是西洋贸易的主要港口,宁波是日本贸易的主要港口。康熙时期南京、广州的丝织业、苏州、厦门的造船业、福建、广东的制糖业、冶铁、制锅业的发展都与海外贸易密切相关。康熙帝曾经说过:我南巡时,看到船厂问咸云每年造船出海的贸易者,超过一千人。清朝开海后,海外贸易日益发展。
自海禁开放以来,每年都有1000多名造船者和海外贸易者。回来者只有156人,许多人住在南洋。因此,清政府担心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海上,不得不采取预防措施;他们认为南洋国家一直是“海盗之源”,并于56年恢复了南洋海禁。严禁与南洋贸易,严禁沿海炮台拦截船舶,水务营巡逻。南洋海禁后,曾经繁荣的对外贸易再次萎缩。沿海经济日益萧条,给当地居民造成严重后果,使用四五千金建造的大船在断港荒岸之间腐烂。生活无所不能的穷人被迫逃离海洋,或冒险,“或犯罪”。为此,许多人奏请开禁。
雍正五年,即南洋海禁十年后,清政府再次开放南洋海禁。限制出国贸易的人三年内回国,否则不允许回国。
到乾隆时期,清政府再次严格限制对外贸易。当时,英国人试图在广州以北扩大海口,以向北方销售纺织品,接近生产茶叶和丝绸的地区。英国通事洪任辉与英国武装商船多次驶往浙江定海和宁波。英国武装商船的到来引起了清廷的关注。
为了整顿浙江省的海防,乾隆二十二年,清廷下令:“夷船只允许在广州收泊贸易,不允许再去宁波。如果再来,原船必须返回广州,不允许进入浙江海口。”
在对外贸易中,清政府实行商业银行制度,即广州十三行垄断。清政府只允许少数富商设立“公行”,负责与外商进出口贸易,并代表清政府与外商协商。乾隆二十四年,两广总督李侍尧奏请制定《防夷商规条》,规定“防夷五事”。也就是说,外国商人永远禁止在广州过冬,冬季居民必须只住在澳门;外商到广东,“适合居住和商业管理检查”;禁止中国商人借用外商资本和外商雇用汉人使用;禁止外商雇用人员传递信息;在外国商船停泊处拨打营员进行弹压检查。“防夷五事”将严格管理外贸,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使闭关政策形成制度。嘉庆十四年,清政府又颁布了《民夷交易章程》;道光十一年来,先后制定了《防夷人章程》和《八章》。这些章程,除了重申“防夷五事”的规定外,还规定外国兵船只允许外国停泊,禁止外国商人携带妇女,在省会乘坐肩舆等。这个政令是正确的,比如严拿卖鸦片人船。
清朝的灭亡最终是由于闭关自卫、制度落后、朝廷腐败等原因造成的。
为什么本该开放的清朝变成了最后的[闭关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