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是卫国的公子,又称卫鞅。他曾在魏国国相公叔座手下当过小官,公叔座临死时把他推荐给魏王,魏王不能用。公叔座死后,卫鞅听说秦孝公在全国招贤,西去秦国,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的关系见到了秦孝公。经过几次交谈,秦孝公知道了卫鞅的才华,留下他任命。秦孝公三年(前359),卫鞅劝孝公实行变法。秦孝公把自己变法的内容说出来后,觉得这个方法很好,但却遭到了甘龙、杜挚等老贵族的反对。经过一番辩论,秦孝公决定实施变法,并任命卫鞅为左妾长。当新法律刚刚实施时,人们非常不舒服,抱怨,但三年后,人们适应了,所以他们都在讨论新法律的好处。新法实施几年后,秦国国力大增,士卒能战。秦国迅速成为一个能够与中原大国竞争的强国,从偏安西部的一般国家。十年前(前352),卫鞅被任命为大良造。秦国迁都咸阳十二年(前350年),从此剑指山东各国。十九年(前343年),周天子被授予秦国霸主称号。二十二年(前340年),秦孝公封卫鞅列侯,自称商君,从此卫鞅成为商鞅。
秦孝公在公元前338年去世,儿子惠文君(后称王)继位。商鞅变法触及了秦贵族的利益,@ 秦孝公死后,商鞅立即遭到报复。秦惠王立即派人逮捕商鞅造反公子虔等人。商鞅离开秦国逃到魏国。魏国人怨恨商鞅通过欺骗打败魏国,拒绝接受他。商鞅不得不回到他的封地。商鞅想在封邑发动士卒,向北攻打郑国谋生,秦国出兵打败他,杀死他。秦惠王将商鞅车裂(五马分尸)示众,同时将商鞅灭族。车裂是最重的刑罚之一,灭族是一种清洁屠杀!这种惩罚表明秦惠王也非常讨厌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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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商鞅和他的家人消失了,秦国并没有废除商鞅实施的新法律。为什么?商鞅的新法律维护了皇帝的利益,并得到了底层市民的支持。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商鞅新法的内容。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孝公三年(前359年)开始,主要有两个内容:鼓励耕织,以生产粮食布料和丝绸为标准。如果超过规定,可以免除自己的兵役;奖励军事功绩,根据军事功绩的大小计算在前线获得敌人一级的数量,并授予不同的爵位和田屋。没有立军功的贵族将不再拥有爵位,同时也不能享受特权。第二阶段从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开始,主要有两个内容:县制实施,全国分为三十一个县,官员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制,允许自由买卖。鼓励开垦荒地,平衡纳税。
从以上可以看出,商鞅新法削弱了皇室贵族的利益,不仅削弱了国君的利益,而且增强了国君的利益。一般贵族再也不能靠祖荫吃老本了,而必须立出新的功绩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国君的权利进一步加强,全体官员由国君任命,保证了国君的绝对权力,消除了“国中之国”。比如商鞅的封邑,当时是个小国。至于普通人,他们不再局限于出生时的身份。只要他们打得更多,织得更多,或者斩首敌人更多,他们就可以获得头衔。也就是说,只要他们努力工作,随时都有机会提高自己的地位。人们没有理由不支持这样的政策。这种新法律加强国君的权力,可以给人民带来好处,得到国家大多数人的认可。作为当权人,国君不能废除它。
秦惠王杀了商鞅,为什么不废除商鞅的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