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学者批评秦始皇和秦国不允许做生意。他们引用了《史记》•《商君列传》这句话“事末利及怠而贫,举以为收。”他们说:你看,做生意的人都要被抓起来当奴隶,多残忍啊!
因为我们曾经做过一些荒谬的事情,把商人当成投机,把他们关进监狱,让人讨厌,给秦始皇和秦国戴上不让他们做生意的帽子,秦始皇自然会让人讨厌,秦国自然会暴虐。
秦始皇和秦国政府真的不允许做生意吗?否!相反,秦始皇不仅让商人做生意,还奖励优秀的商人。这方面的证据非常充分。
让我们来看看骂秦始皇的主要证据,“事末利,怠而贫,以为收获”,这是断章取义的典型无道做法。许多批评秦始皇的学者经常这样做。我在书中和博客上列出了很多这方面的例子,这里就不赘述了。
这句话的初衷是,经商和懒惰导致穷人,收为官奴。你做生意失败了,离开房子卖地不能生活,怎么办?看着你在西北寒风中饿死?还是免费照顾你吃住,把你养成懒汉?秦国的做法是收官奴,让你有饭吃有地方住,但你要为政府工作,不能白吃白住。这不对吗?假如根据《秦律》罪犯服役也有工资,官奴通过在政府工作,可能还有一些微薄的收入,这不好吗?官奴并非永无出头之日,从军立功就能赎身甚至加官进爵。官奴不像旧社会西藏的农奴。奴隶主可以随意挖眼睛跺脚,杀死剥皮,用头壳当饭碗。官奴也受秦律保护。我也有很多关于这一点的文字论证。
本来是合理的做法,甚至是善举,经过学者断章取义,再乱玩,成了恶行。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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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秦始皇和秦国政府是否有证据表明他们已经做了生意?有的。司马迁在《史记》中•《货殖列传》对秦国经商描述:秦国祖先至秦穆公,因根据雍、陇、蜀的交通要道,货物往来如云。秦献公迁都橡邑,北抵戎翟,东通三晋,秦国有许多大商人。秦孝公和秦昭王建都咸阳,四面辐射,地少人多,所以很多人做生意。丹砂铜铁竹木之器、戎翟牲畜等,巴蜀都在这里交易,因此人民富裕。
然后司马迁总结道:关中的土地只占世界的三分之一,人民不到三分之一,财富达到世界的十分之六(所以关中的土地是世界的三分之一,而人民只有三分之一,但他们的财富是六分之一)。
由此可见,秦国的商业一直很发达,即使商鞅变法后,商业也没有受到抑制。
以上是概述。让我们看看具体的例子。
赵国有一个叫卓氏的家庭。秦始皇灭赵后,卓氏和他的妻子被推着车搬到了另一个国家。当他们听说汶山很容易做生意时,他们要求搬到那里。到达汶山后,这对夫妇打铁做生意,“成千上万的富人”。
魏国有一个家庭叫孔氏,魏国灭亡的孔氏迁往南阳。孔氏在那里“因为商家的利益”和金属铸造而富有。它的财富显赫到“规陂池,连车骑,游诸侯”。
由此可见,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不仅秦国人可以做生意,而且六国人也可以做生意,从而致富。
那么,秦始皇对人民经商致富的态度是什么呢?打击还没来得及,还是允许甚至鼓励?答案是允许和鼓励。
乌氏县有一个叫罗的人。转卖牲畜赚钱后,他买了珍贵的东西,献给了军王,然后从军王那里得到了十倍的牲畜贩子,回到了大陆。这样的生意很有钱。秦始皇知道后,给了罗封君同样的待遇,让他和大臣们一起去朝廷拜议事。
如此丰富的材料证明,秦国甚至秦始皇都允许和鼓励商业。那些学者怎么了?这些材料是不谨慎的,没有读过,还是视而不见,故意颠倒是非?人心,良心,呜呜!
秦朝历史解密:秦始皇和秦国高层反对经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