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年间,“议罪罚款”制度在官场流行。说白了,官员犯了错,交了一笔“议罪银”就可以免罪了。 四十八明载《钦定官部处分规则》卷:
“如果官员承问引律不当,他们应该计划‘斩’、“绞”人犯错,拟‘凌迟’,拟‘监侯处决’人犯错,拟‘立决’的,承审官降一级调用,审转官降一级留任,标准处一年罚款,督察处六个月罚款。”
当罚款制度开始实施时,目的只是针对一些小错误,在不足以撤职的前提下使用,让官员感到有点痛苦,从现在起更加严格。但后来事情悄然发生了变化。看看当时被罚款的新疆官员李质英对乾隆皇帝的疏散:
“奴隶在浙江巡抚任期内没有扮演王迅,愿意罚款10.2万元;粤海关监督任期错误,愿意交2.2万元;4672年关税盈余短缺,部议赔3.6万多元;广东盐案不真实,愿意罚款12万元。
从46年到今年,奴隶已经交给了制造办公室广储司,共有14.2万银行,其余16.2万多银行。他们应该尽最大努力凑缴,按限完纳,这样他们就可以放心了。但是现在变产凑交,暂时卖不出去,恐怕限期不对。
奴隶昼夜恐怖,无计可施。只有崇拜圣主恩施,每年作为第二季,奴隶才能尽最大努力及时估计变化和支付。”
在奏疏中,李质颍承认四次工作失误,累计罚款26.6万两银,但缴纳罚款14万两银后,表示暂时难以凑齐,请求宽限。虽然奏疏有哭穷的嫌疑,但几十万两银不仅仅是对官员的惩罚。目的是从惩罚变成收钱,其遗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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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罪银”没有明确的金额。如果皇帝不说他受到了多少惩罚,受罚者自己只能向高里报告。如果报告少了,皇帝不满意,就失去了免费付款的机会。没有规则,而是实践,潜规则最终只会破坏纪律的份额。
@ 付钱可以免除犯罪。受罚者会对玩忽职守和违法行为失去警惕。无论如何,花钱可以解决,然后反复惩罚,反复惩罚反复犯罪,锤炼。花钱免除犯罪,无疑是普遍犯罪的庇护和纵容,导致社会对善恶判断的混乱。
@ 受罚者拿出白花的银子,他不得不拼命挣钱。即使不是为了盈余,他也要堵住这个洞,想尽办法挖钱。在这种情况下,哪里有心理管理,哪里还想为人民服务?他必须先为钱服务。最重要的是,他是怎么搜钱的?当然,这是一种非法手段。你可以指望他一步一步地挣辛苦钱?猴年马月也赚不到这笔巨款。因此,一层一层地剥去,最终转移到底层的人身上。
那么,被罚款的钱去了哪里呢?如果你进入国库发展民生,把钱花在人民身上,那就太好了。事实上,所有的钱最终都进入了内务府,皇帝的私人账户。
据说广储司银库每月向乾隆皇帝的大管家小沈阳提交数额罚款。开报时,小沈阳应逐项列出罚款人的姓名、付款金额和未付款情况,然后由小沈阳扮演皇帝。
皇帝知道,谁少给谁就得收拾他。官员犯了错误,皇帝得到了钱。这些高级官员成了皇帝的“抓钱人”。
说到这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支付“议罪银”。你认为如果你犯了错误,即使你付了一笔钱,事实并非如此。还有一个合格的问题。至少你必须与皇帝有深厚的关系或友谊。皇帝恩典你给了你这样的机会。
这真的不好。你也可以走上层路线,通过皇帝的大管家小沈阳来完成。小沈阳一辈子都没有当过地方官员,也没有在基层刮地皮的经历,但他有很多财富。原因是什么?根据可靠的专家分析,这些财富大多来自“议罪银”的回扣,或者通过给皇帝和官员拉皮条获得。
小沈阳和他的助手福长安曾经专门为奇峰额给皇帝奏疏。奏疏说,奇峰额在编织任期内包庇下属被追查,“今天愿意罚款4.2万银,并要求转让奖励苦差”。这意味着我希望惩罚4.2万银免罪,然后给一个官员,也就是所谓的“奖励苦差”。
奇峰额这样通过和沈阳为皇帝上演。和沈阳能在中间白白为他传话吗?不能少给。乾隆皇帝指示,知道。其实是认可的。
当时,一位名叫尹壮图的官员对“议罪银”有很大的看法,上疏要求“永远停止此案”。虽然乾隆很生气,但很难否认,所以他睁开眼睛对尹壮图撒谎:
首先,请永远停止罚款。这个想法很好,值得肯定;第二,省督察不可避免地偶尔犯错误,也不是贪污受贿罪。如果他们因此被调查和处理,他们暂时找不到替代品。从珍惜人才的角度来看,他们可以以罚款的方式进行薄处罚;@ 罚款的议罪银留为地方工程公用,造福一方人民;第四,贪纵营私的督抚都绳之以法,从不以罚银幸免。
尹壮图自然拒绝接受,继续与乾隆争吵。乾隆不习惯他。他很快就把他辞职了。直到嘉庆皇帝统治,他才恢复了职务。然而,议罪银造成的伤害再也抹不掉了。
清朝议罪罚款制度:各级官员交[议罪银]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