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元220年到581年,汉代以后是魏晋南北朝,长达300多年。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分裂纠纷和政权交错。此时的选官制度,针对东汉后期大族名士主持乡鹿评议,控制选举过程中的流弊,改行「九品中正制」。但是,察举选士的方法仍在实施中,但退居次要地位。本质上,九品中正和察举代表了两种选官方向。由于以九品中正为主,察举受其限制:由察举入仕者,也必须经过中正品第,而且,入仕者的成分、晋升、地位等也相当有限。这一时期的察举制度仍以推荐为中心环节,其中发生了变化:
(一) 除了继续延伸孝廉、茂才、贤惠方正、能说会道等常见的特殊科目外,其特殊科目的设置更加灵活,范围扩大,增加了许多特殊科目。
(二)
观察的对象由儒生和文官融为一体,儒生成为主要候选人。这一变化始于魏明帝太和两年(公元228年)「贡士以经学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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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扩大考试范围,加深废墟程度。东汉时期,孝廉一科考试严格废除,西晋时期扩大到秀才科。
(四)
门的限制相对宽松。魏晋南北朝时期,下层通过调查进入官员近一半,汉代仅占四分之一。至于高级官员的子女,另一种方式不再通过调查。@ 魏晋南北朝时期,察举制的门第因素呈下降趋势。
解密: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是如何最终衰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