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清立宪最终没有成功,但其意义依然重大:
@ 这是中国封建与专制向“宪制”的第一次“和平过渡”,也是中国历史上政治现代化改革和民主制度建立的第一次。
在过去的2000年里,中国爆发了无数次“农民起义”,建立了一个又一个新王朝,但一直是一个专制而不是另一个专制,一个“农民皇帝”而不是另一个“农民皇帝”,从来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宪法”。
“宪制”与“专制”完全不同。“宪制”主要包括“君主宪制”和“共和宪制”。在封建和专制社会,皇帝的“言”和“行”是国家的“法律”。在没有“宪制”的情况下,不仅皇帝的权力是无限的,最高的,而且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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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宪法制度”下,皇帝的权力首先受到国家“宪法”的限制。虽然
清朝的宪法准备实施“君主宪法制度”,但“君主宪法制度”也是一种“宪法制度”。事实上,它是根据不同国家的历史产生的“宪法制度”,是不同国家根据实际历史条件的产物。
同时,在大清立宪的过程中,清政府声称要奖励经济产业,让各省成立商会,成立大清银行。在军事方面,培养新军,裁掉旧军。
在文化教育方面,创办新学校,派遣国际学生,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
@ 我们还允许满汉通婚,劝阻妇女卷入其中。戊戌变法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一下子实现了很多。虽然清政府并没有真正进行改革,而是为了维持残局而装饰了门面。但像废科举,
兴学校等措施在改变社会氛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在资产阶级革命党的宣传下,许多新军已成为推翻清朝统治的重要力量。大量新知识分子成立学校,选拔国际学生,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1911年革命的爆发和成功奠定了基础。
立宪运动的结果和意义:清末立宪运动的影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