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首先整顿官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立了“考成法”,严格调查各级官员贯彻法庭法令,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治事务,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员,选拔和提拔支持变革的新力量,为新法的实施做好组织准备。并对邮传和全政进行了整顿,他的政策是:“尊重主权,课员职务,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张居正上疏请行在内政方面提出了著名的考试方法,为政策提出了“尊重主权、学员职务、奖惩、一号令”。撤回政府机构的冗员,整顿邮政传播和全政。
最后,明神宗批准了请求。
[img]821746[/img]
有以下两条奏书:
六部和都察院确定了官员应该做的事情的期限,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作为底册,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呈内阁。
六、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检查。对于官员承担的每件事,必须登记一件,否则必须如实申报,否则将受到违法处罚;六个部门也可以根据账簿登记,要求六个部门每六个部门每六个月报告一次执行情况,违规案件有限;最后,内阁还根据账簿登记,核实六个部门的检查工作。
张居正改革的政治措施:提出了许多新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