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男剩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大龄单身男女青年。在当今时代,无数的目光聚集在这些“剩斗士”和“齐天大剩”身上,让他们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亲戚朋友的质疑和“相亲”真的让他们头疼。
在中国古代,男女婚姻不仅关系到人们的生理心理需求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到人口的繁殖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既然是家庭和国家的大事,男女婚姻不仅仅是“父母的命令,媒人的话”。
适龄男女婚姻是周代的官方议程,国家专门设立了管理男女婚姻的职官——“媒氏”。《周礼》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就像今天婚介所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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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男人应该结婚,女人应该结婚。在古代,通过媒人和父母的安排促进男女婚姻的方式是绝对主流的。然而,由于男女婚姻是家庭和国家的重大事件,政府经常进行干预,主要手段是制定法律法规和处罚措施。
西周规定“男人20岁,丈夫30岁结婚;女人15岁可以结婚,20岁结婚”,也就是说,男人必须在30岁之前结婚,女人必须在15岁之前订婚,然后在20岁之前结婚。
秦末战争结束后,西汉统治者需要增加大量劳动力来恢复和发展生产,所以他们提倡人们早婚早育。据《汉书》记载,汉惠帝曾下令“女人15岁以上至30岁不结婚”,也就是说,如果女人15岁至30岁以内不结婚,他们将采取多征五倍税的方式进行惩罚。
唐朝的统治者也提前结婚。唐太宗规定,男性可以在20岁和15岁结婚,但在唐玄宗年间,法定结婚年龄进一步降低为男性15岁和女性13岁。如果男性和女性在已婚年龄尚未结婚,政府将处以罚款。
剩男剩女都要罚款?历代政府催婚奇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