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应该是时候了解人情,观察地理位置,以道家思想为基调,坚持无为而治的行为准则,用儒家伦理定位价值尺度,吸收墨家的公平观念、名家的思辨逻辑、法家的治国技巧,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治理理论。
战国晚期的吕不韦是一个传奇的商人。他从商入政,扶立国君,进入政治高层。他雄心勃勃,主编《吕氏春秋》,留下了“一字千金”的典故。后人一般把《吕氏春秋》归为杂家。这本书在管理思想史上具有特殊的价值。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有计划的文集。从学术的角度来看,它具有强烈的自然主义色彩;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它充满了功利主义。通过对先秦诸子的修正,《吕氏春秋》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管理思想的全局性、完整性和深刻性上都有自己的成就。从阴阳五行的理论结构到经验主义的具体论证;从养生和贵己的“内圣”,到君臣之道和善治天下的“外王”;从个人与国家、社会与政权之间的关系调整到生理、物理、事理与心理的相互支持,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吕氏春秋》总结先秦诸子,开启秦汉先声,在管理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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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是由反思人类形成的。体现在国家治理思想上,古希腊诞生了自然法思想。以芝诺为代表的斯多葛主张自然法,在古罗马西塞罗完善和系统化自然法理论。自然法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的现有法律是为人定的(包括制定法和习惯法),而自然法则超越了人定法。所谓自然法,是指存在于自然中的理性,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表现出自然的和谐与完美。由于人类认知的局限性和私利的屏蔽,人定法肯定会有缺陷。因此,人定法必须服从自然法。具体的法律原则是人定法本身的合法性和合法性,不能通过人定法来证明,但必须依靠自然法来证明,不符合自然法的人定法是不合法的。自然法是“善法”,自然法是“恶法”,恶法是非法的。在中国,老子的道具有自然法的意义,但老子只强调“道法自然”,没有详细说明。吕氏春秋发展了老子的思想。通过十二纪,人们的行为与自然秩序融为一体,社会管理的合法性得到了自然秩序的验证。
吕氏春秋的主要内容:吕氏春秋的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