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油县志》记载,当时只有四五个人被称为县级政府的官员(大部分县都没有巡检司)。知县年薪452,增加廉银6002,计6452;巡查年薪31.52,增加廉银902,计121.52;典史年薪31.52,增加廉银802,计11.52;教甲、训练年薪402,这两位文教官员可能没有腐败条件,也没有养廉银。
县政府分为快速、肥皂和强大的“三班”和官员、家庭、礼物、士兵、刑事、工作和其他部门。此外,巡检司、典史署、教甲、训练署共有77名衙役。除8名“民壮”(重体力劳动者)和6名弓兵(技术兵)年薪82外,其余63人占衙役总数的82%,每人每年只有62人,其中包括门子(门卫)、皂隶(警务人员)、马快(特警)、(法医)、轿伞肩夫(服务人员)、禁卒(狱警)、铺(邮差)、仓夫(粮食保管)、膳夫(厨师)等9种工种,不分科、股级,不谈工龄、技术水平、文凭和贡献。
年薪六两银过什么样的生活?
在过去的两三千年里,中国内部市场一直有“一米压百价”的说法,政府控制以外的价格随着大米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清康熙48年5月27日(1709),苏州政府编织(相当于中央直属纺织局局长)李旭奏报皇帝说:“至于大米价格(每石),一、两、三、四元不等。”。这是在“鱼米之乡”。川北江油县每石约1.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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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官一年6两银的工资是买4石大米。清至民国时期,大米每石300斤,4石1200斤。现在江油普通大米每斤2元左右,也就是说清代江油县官的年工资相当于今天的2400元,平均每月只有200元。
近年来,江油民政对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每月补充210元。可以看出,清代江油县官员的工资比现在的“低收入家庭”要差得多,他们很难生活,更不用说养父母、妻子和孩子了。
县太爷折中办法
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县官们永远不会饿着肚子去执行公务。据清光绪23年(1897)12月6日,川北通川知府阿通先生书面报告称:“参观县(三台县)单词诉讼,一旦准理,差旅票下乡,往往选择肥料,无论案件的严重程度,首先谈论多少差异规则,千方恐吓,一切困难,必须随意。从押带人证到城市投资,还有房书开单等使用费,各种弊端,难以枚举。”
原来,县官除了6两银的年薪外,还有工作中的“收费”收入。这种“收费”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配额标准。这是一种按照“潜规则”收取的“灰色收入”。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不良服务人员的满意度,也可视为补贴。
“如果你生存了,你就不会受到驱使;如果你去了,人们就会感到尴尬。”在两难的时候,阿通知府采取了妥协措施,公开化、合法化、数字化实施了200多年的“差异规则”,制定了《三台县书差规则十八条规则》,刻在石碑上公布在大堂前,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费原则。
“费用规定”规定:“普通单词诉讼案件,不良传唤,无论原、被告人数,原告支付差异食品辛苦钱2000(2),被告支付差异食品辛苦钱3000”,“刑事案件,原告给纸笔辛苦钱800,被告给钱1000”,“普通案件,农村检查,50英里以内,原、被告给夫马钱400,给食物钱200;50英里以外,根据里面的数量增加,最远的是3000文。”“官、户、兵、工、盐、仓、礼各房下乡考察,原被告给夫马饭钱,就像刑房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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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统计,只有人和刑事案件的每个环节至少收费17两银子。江油县标准收费大大降低,每年办案200件,收费3400元。此外,估计还有契税、公证、下乡检查等其他费用。
从《江油县志》来看,这笔巨额收入未纳入省、中央财政预决算上缴,三分之一用作办公杂费,其余约4000人用作77名衙役工资补贴,每人可分配562人。按照当时中等生活水平,每人每年需要102银。一个县官每年62工资加上562县财政补贴没问题。
清朝官员的年收入是多少?[费用]收入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