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行业,是人类文明的糟粕。在中国古代,妓女被称为“妓女”。什么是“妓女”?也就是说,“唱歌”——唱歌;什么是“妓女”?也就是说,“技能”——表演。合二为一,即唱歌和表演。
既然已经是文化了,妓女就没那么简单了。以中国为例,妓女至少分为四种。
第一种,家妓。
在古代,富人喜欢在家里唱歌跳舞。他们不仅可以满足自己的精神享受,还可以炫耀自己的社会地位,还可以招待客人,帮助他们振作起来,疏通人际关系。
因为这些艺术家是由主人购买的,也就是说,他们所有的个人权利都已经转移,付费的主人可以为所欲为。渐渐地,他们成了主人的妓女。不仅要为主人服务,有时还要为主人的客人服务。地位远低于妾。
第二,官妓。
顾名思义,官妓是官方允许的妓女,也是合法的妓女。齐国的国家管仲是官妓的发明者。当时,为了安置一些女战俘,天才管仲开设了“国家妓院”。在“国家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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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扣除官妓的生活费外,“国家妓院”的收入全部作为军事费用返还国库。正是通过这一举动,齐国财源滚滚,国库丰富,成为一个大国。
三是私妓。
私妓对应官妓。既然国家可以靠这个赚钱,民间妓院也可以。
这也是我们最熟悉的。什么怡红院,什么春芳楼,都是这样。私妓是最平等的,只要你有钱,一视同仁。
当然,后来私妓也分为各种档次:高档要色艺双绝,懂点琴棋书画;中档文化程度低一点,但也要艳压群芳;至于低档,就没什么讲究了,变成了纯粹的皮肉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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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营妓。
顾名思义,营妓是军营里的妓女。这些女人是专门为士兵提供安慰的。这很容易理解。看看现代的“军中乐园”。
青楼秘史:中国古代青楼女有哪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