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历史上有许多针对官员的考试制度,如“计划”、“京察”等。,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官场氛围,促进了政府的诚信。在明代中期张居正的改革中,有一项“考成法”曾罢免全国30%的官员,可见其“威力”之大。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整个著名的“考成法”。
张居正上疏请行在内政方面提出了著名的考成法, 政策是“尊重主权,教官职务,行奖惩,一号令”。裁掉政府机构的冗员,整顿邮传和全政。
最后,明神宗批准了他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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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底层,非常重视官治问题。明初,就有了评估官员政绩的制度。根据明朝制度,北京官员每六年
“北京检查”一次,地方官员每三年制定一次“计划”。这些措施是对官员在任期间的成就和行为进行盘点和对质。好人有机会继续晋升,不端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惩罚甚至罢免。但由于种种原因,明代官员治理腐败,法律法规不好,这些制度大多流于形式,实施无异于走过场的“面子工程”。即使有效,也会被一些权臣控制,成为争夺权力的工具。鉴于官场的种种混乱,万历初年成为首辅,执掌大权的张居正建议实行“考成法”。
考试方法的主要内容是六部和都察院为其官员应办的事务设定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中。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作为底册,一本送到负责纠察的六科,一本呈内阁。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检查所属官员承担的事项,每完成一件必须登记一件,否则必须如实申报。六个科目也可以根据账簿登记,要求六个部门每六个月报告一次执行情况,并对违者限制进行讨论。最后,内阁核实了六科的检查工作。六部、都察院、六科任何一个环节都有隐瞒错误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制裁。
考成法实施后,立即可见成效。万历三年(1575年)发现各省抚按官名下共有237起未完成事件,抚按诸臣54人。凤阳巡抚王宗沐、巡逻张更化、广东巡逻张守约、浙江巡逻小林,未完成事件数量过多,罚款三月。朝廷规定,万历四年(1576年),地方官员征赋不足九成者将受到处罚。12月,据户科报道,山东有17名官员,河南有2名官员因地方官员不到90%被降级,山东有2名官员和河南有9名官员被辞退。据统计,在张居正当政期间,裁革冗员约占官员总数的十分之三。虽然这个数字不可避免地被夸大了,但它的影响是可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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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的“考成法”裁掉了大量效率低下的官员,大胆提拔新人才,使万历前期的政局焕然一新。然而,由于这一制度的严格性,官僚集团对此表示不满。张居正去世后,考成法被废除。
什么是张居正提出的[考试成绩]?效果和结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