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
在萨非王朝,国王处于整个权力金字塔的顶峰。他的权力是建立在三个不同的基础上的:一是古波斯国王君权的神授理论,认为国王有神授的神秘力量或权力或“国王的荣耀”。前伊斯兰时代的这一古老理论“神在大地的影子”重放光芒。人们被要求无条件地服从国王。统治者是由上帝直接指定的,这个概念本身就足以赋予他专制的统治特征,而这种专制的另外两个基础已经进一步加强。其次,声称萨非家族的国王是马赫迪的代表。这一声称的基础是萨非家族被称为什叶派第七任伊玛目穆萨·卡兹姆(Musaal—Kazim)的后裔。萨非家族的国王作为马赫迪的代表,比其他人更接近绝对真理的来源,因此反对国王构成了罪恶。这一理论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国王不谬误的假设,国王成为隐藏伊玛目的唯一代表。@ 作为萨非教团苏菲的导师,萨非家族的国王可以要求他们的苏菲追随者绝对服从圣人和门徒之间的关系。对于基齐勒巴什或红头军来说,质疑导师相当于“不相信”,这是一种可以处死的罪行。@ 理论上,国王作为神的助手、隐藏伊玛目的代表和苏菲的导师,在宗教和世俗领域都有至高无上的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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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在国王下设立最高会议。最高会议由国王召开,由国王指定的游牧部落的军事贵族、官僚和乌里玛代表组成。仅次于国王的官员称为“大维齐尔”(grandvizier),大维齐尔作为国王的代理人,通常由波斯贵族担任,拥有巨大的权力,控制全国事务。接下来是“埃米尔乌穆拉”(amiral—umara),也就是军队总司令;再一次,“萨德尔·苏杜尔”(Sadral—Sudur),它是国王旨意的维护者和穆斯林的法律顾问。@ 还有负责财政的大臣和其他部门。大臣会议只有咨询权,最终决定权属于国王。
地方
中央下设行省,由国王委派的总督管理。总督由有才华的军事领导担任,主要依靠省的土地收入来支持自己,维持省政府,但总收入必须按一定比例上缴国库。王朝初期,地方分权严重。各省总督将维持自身和省政府剩余收入上缴国库。中央集权加强后,一定比例的收入必须上缴国库。总督必须供养自己的军队。军队的数量、质量和类型取决于税收。作为省政府的首席法官,总督掌握了一省的军政大权。然而,萨德尔任命了卡迪(伊斯兰宗教法官)和谢赫·伊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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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紧张关系是理解萨非王朝政权结构和政治治理的关键。萨非国家最根本的问题是,它的结构是突厥部落联盟,因此极其不稳定。享有自主权、经济利益和军事野心的各部落,往往使国家在政治秩序上陷入混乱,反对建立中央集权国家。在整个萨非王朝,最具影响力的政治斗争往往是统治精英的内部斗争,而不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权力斗争。这种权力斗争和得失的变化最明显地体现在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的程度上,关键是国王与基齐勒巴什部落的关系。
萨非王朝的行政制度是什么?萨非王朝也是君权神授理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