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特条约于1814年12月24日签署,位于根特(当时尼德兰联合王国的一部分比利时),是终止1812年联合王国战争的和平条约。本条约大致将两国关系恢复到战前状态,双方都没有领土损失。该条约于1814年12月30日获得联合王国批准。这个和平条约的消息花了几个星期才到达合众国;新奥尔良战争是在它签署后进行的。但1815年2月,战争发生一个月后,国会批准前,该条约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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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1814年春拿破仑投降后,英国公众舆论要求在与美国的战争中获得大量收入。然而,利物浦勋爵首相意识到对战争期间日益增长的税收反对以及利物浦和布里斯托商人对与美国重启贸易的要求。他意识到,旷日持久的战争使英国能够得到很少的东西,并将失去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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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曾经拒绝俄罗斯与和平谈判建立联系的提议,但政策在1814年发生了变化。随着拿破仑的失败,终止与法国的贸易和强迫美国船只的水手,这些英国的主要目的变成了一纸空文。
随着和平谈判的开始,英国要求在美国西北部(从俄亥俄到威斯康辛)设立印第安人封闭州。他们还要求美国人在大湖区没有海军力量,而英国有权通过密西西比河进行交换,美国人有权继续在纽芬兰离岸捕鱼。美国反对,双方陷入僵局。即使是联邦党人也愿意继续战斗,当安格斯·麦迪森宣布这些要求时,美国舆论也很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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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英国放弃了所有要求,协商人同意不改变领土要求的条约。囚犯将被交换,被捕的奴隶将返回美国或英国(支付给他们的人)。
根特条约是在哪一年签署的 根特约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