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英语:Constitutional
monarchy),也就是说,“有限君主制”是一种相对于君主专制的国家制度。君主立宪制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建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实现事务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用共和政体。可分为二元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
英国的“光荣革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开辟了先例。一般来说,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在定义上高于国家其他公民(这是君主和其他一些元首的区别,如独裁者)。君主往往属于一个特殊的阶级(贵族)。此外,世袭制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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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君主是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然而,君主的生产方式和权力范围将根据不同国家的制度而有所不同;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君主的生产方式和权力范围也往往在不同的时期有所不同。君主立宪制与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它有一定的进步、妥协和局限性。革命后,英国首先通过了权利法案。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君主立宪制国家。
1688年,英国爆发了一场光荣的革命,在建立议会主权的同时保留了君主。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一而不治理”的地位。到20世纪初,欧洲所有剩余的君主(如果不包括教皇)都是立宪君主。虽然立宪君主仍然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但他们的权力和义务或多或少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
这样,君主的权力就受到了限制。一些君主的权力仅限于作为国家代表而没有实际权力。这就是所谓的“虚拟元首”——英国、日本和泰国,但君主仍然受到人们的喜爱和尊重。今天,仍然有一些君主立宪,他们拥有强大的权力(如组织或解散政府和指挥军队),比如中欧列支敦士登;君主的权力仅限于作为国家的代表。他们的前身往往是“帝国主义”,但先赢后输的君主,如1945年的日本昭和天皇。
英国、西班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挪威、瑞典、丹麦、日本、泰国、柬埔寨等许多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仍采用议会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相对于君主专制的国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