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中国历史上,明朝和清朝的制度有许多共同点。清朝入关后,明朝制度基本继承,做出适当变更。朝廷中心的六个部门、宗人府和都察院都遵循了明朝制度的变化。更特别的是内务府。清朝内务府起源于八旗自身的习俗。
当年关外时,八旗贵族为了在战争结束后处理家务,会把家务交给包衣(奴隶)。皇太极称帝登上皇位后,按照这个惯例设立了内务府,协助皇室处理宫廷事务。
只有清朝才设立内务府。@ 比较内务府和都察院的区别,同时把它们放在清朝历史的框架中进行分析。
让我们先介绍一下内务府。内务府作为一个处理宫廷事务的机构,涉及的事务非常复杂。内务府负责皇帝的日常生活、皇家庄园的土地收入、宫中太监和宫女的琐事以及许多包装的管理。换句话说,它必须确保皇帝的绝对安全和舒适,至少在内务府的管辖范围内不会发生事故。
正是这个职位的重要性,在清朝,能够担任内务府主管的必须是满族大臣。虽然这只是管理皇帝的家庭事务,但朝廷对内务府主管的官方阶级非常高,排名第二,与普通地方主管属于同一水平的官方阶级。
如果内务府负责皇帝的家庭事务,那么都察院所承担的就是朝廷的国家事务。清朝设立都察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皇太极时期。与内务府非常相似的是,建立这些机构是为了皇帝掌握自己的权力。
当皇太极建立内务府时,清朝正处于从努尔哈赤过渡的阶段。当时,清朝规定,如果是战争,财产将由八旗贵族共同分配。金宝被贵族拿走,其余财产分配给普通士兵。如果按照这个制度,即使皇太极登上王位,他也没有足够的经济权力。
内务府成立后,这些财产的分配权可以交给皇帝。这种做法很容易让皇帝用奖励财产赢得人心,做事说话也更有分量。
都察院的主要职能是监督皇帝以下的皇室,包括亲王贝勒和文武官员。管辖范围很广。皇太极成立都察院后,可以逮捕所有违法不尊重皇帝的大臣。
在成立之初,皇太极曾亲自说:“任何有政事背谬的人,以及贝勒和大臣傲慢、贪婪、粗鲁的人,都可以直言不讳。”(如果政事上有荒谬的地方,贝勒和大臣中有傲慢和放肆的人,那么贪婪和粗鲁的人可以直言不讳地告诉皇帝)
进入海关后,随着领土的扩大,为了更好地管辖这个地方。除了在当地设立机构外,都察院一般还要求总督和巡抚担任右都皇家历史和右都副皇家历史的职务。让朝廷官员纳入监督。
然而,当皇太极设立都察院时,它与内务府没有太大的联系。毕竟,如果都察院有权监督内务府,这实际上意味着皇帝把他的家庭事务交给了大臣。此外,当时内务府的机构并不那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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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进入海关后,内务府设立的机构变得越来越复杂。它自己处理所有的事务。甚至包括太监的升降和奖惩。清朝有50多个内务府机构和3000多名常设官员。
在这种情况下,都察院的监督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内务府负责皇帝的家庭事务,涉及到大量的钱和食物交流。康熙、雍正时期,户部需要经常向内务府拨款。每次都有几十万两个。
乾隆时期,内务府比较富裕,年收入几百万。如果不监督这么大的银两,很可能会导致巨大的腐败。对皇帝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幸运的事。但康熙时期,朝廷一直有内乱,后期有储君之争,根本无法照顾内务府。
直到雍正年间,朝廷才开始实施大规模重组。雍正二年,朝廷在都察院设立内务府御史,对内务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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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时起,都察院就有了正义的权力,可以监督内务府。这种做法确实可以使内务府更加克制。毕竟,有些人看着它,不能光明正大地接受它。然而,在清末,随着皇宫的奢侈和腐败,都察院对内务府的监督往往无能为力。
内务府和都察院有什么区别?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