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中西君权神授
中国君权神授
神化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政治理论。皇帝认为皇帝的权力是上帝赋予的,具有自然的合理性。皇帝代表上帝在世界上行使权力,管理人民。据记载,在中国,夏代奴隶主已经开始利用宗教来统治它。“有夏装(接受)的命运。”
这是君权神授最早的记载。
殷商奴隶主贵族创造了一种“至上神”的概念,被称为“皇帝”或“上帝”,认为它是上帝和世界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商朝的祖先。因此,人们应该服从商王的统治。周王在西周被赋予“天子”称号,而不是“皇帝”或“上帝”。周代铜器“毛公鼎”铭文记载:“丕显文武,皇帝宏厌厥德,配我有周,受命”,明确宣传“君权神授”的思想。
汉代君权神授理论系统发展,董仲舒提出了“天意”、“天志”的概念,提出了“天人相和”的理论,认为天与人是相通的,天是有意志的,是最高的人格神,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主人。天堂根据自己的面孔创造了人,人们应该按照天堂的意志行动。董仲舒从“天人相和”的神学目的论出发,提出了“君权神授”的命题。他认为皇帝是天堂的儿子,是奉天之命统治世界的。人民应该绝对服从他们。普通人应该无条件地做君主喜欢的事情。君权神授理论强调君权的自然合理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这一理论在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历代皇帝甚至叛逆的农民领袖都自称“奉天承运”,或“为天行道”,以神化自己及其活动为目的。
西方君权神授
在中世纪,查士丁尼皇帝试图赞美君主的权力,首先提出了君主的思想,试图将世俗君主和宗教神权结合起来,使东罗马帝国(拜占廷)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实行专制主义政治制度的神权君主国。奥古斯丁是上帝的城市(the
City of God) 与地上之城(the City of Man)
描述无疑是当时混乱局面的反映。他说,“上帝的选民”有资格成为上帝城市的居民。地上城市只能是“上帝的弃民”居住的地方,但两者都由上帝控制;地上城市的君主地位是上帝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设立的;谁登基为王也由上帝的意志控制。奥古斯丁的讨论为中世纪西欧君权神授奠定了理论基础。与此同时,他还认为,在现实社会中,不可能区分谁是选民,谁是弃民,但上帝会在末日审判时区分。这一理论充分体现了奥古斯丁作为思想家的狡猾和机智,不仅解释了当时的社会混乱,也给了无助的人们一种美好的向往和追求。他的理论看似合理,其实是画饼充饥;上帝似乎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事实上,他没有做任何具体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他仍然需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建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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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指定詹姆斯为其继承人死亡。詹姆斯是英格兰国王,自称大不列颠王国,历史上被称为36岁的詹姆斯一世。1625年,詹姆斯一世死亡。
詹姆斯一辈子都不认识英国议会,看不起议会下院,提倡君权神授论。1611年,他第一次解散议会。
西欧封建王权是在民族迁徙、文明征服、日耳曼迁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等混乱状态下出现和发展的权威。正如基佐所描述的:“在一个不可预测的时代,无论是出于无知、残忍还是腐败,一些人都有自己的私欲,社会已经成为个人意志竞争的战场。社会缺乏自由结合的广泛共同意志。在这个时候,人们会热情地希望有一个国王来平息世界。此时出现了任何具有绝对统治权特征之一的制度。如果向社会提出安邦定国的计划,社会将共同支持和真诚支持,就像逃亡者去教堂寻求避难一样。恩格斯还说:“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下,王权是进步的因素”;“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秩序”。
中国和西方君权神授有什么区别?有什么相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