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氏族公社是由母亲的血缘关系形成的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它是在血缘家族进一步发展和逐步形成氏族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世界各民族普遍经历的阶段。母系氏族公社大约出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在新石器时代繁荣,并逐渐被父系氏族公社所取代。
历史时期
早期
在大约距今 20-30 一万年前到现在 1
一万年前左右,中国历史从旧石器时代早期的直立阶段进入旧石器和晚期的智人(又称古人和尼人)、新阶段,血缘家族公社组织也逐渐成为母系氏族公社组织。
血缘家族公社组织向母系家族公社组织的演变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标志着原始社会历史进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新阶段。母系家族组织从血缘家族组织中的裂变或分化,即母系家族组织的萌芽或初始出现,学者可能认为是在预约之前
20-30 万年前至 5 一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中期。从现在开始 五万年前至今 1
大约一万年前,母系氏族公社组织得到了初步发展,考古文化也从旧石器中期进入了晚期阶段。对于从旧石器中期到晚期诞生和发展的母系氏族组织,学者可以被称为早期母系氏族公社。
早期母系氏族组织的形式或形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两个相邻的血缘家庭,由自然选择原则主导,通过相互的民族婚姻,形成原始的母系氏族组织原型;另一种是从一个血缘家庭分裂两个小组,即两个半或两个组织,通过两个集团之间的群体婚姻,形成一种真正的母系氏族形式。以上两种组织形式是当时生产生活活动的基本单位。他们共同的明显标志是:有共同的女性(母亲)祖先,孩子来自母亲,世界按女性计算,财产继承母亲,共同劳动和分配享受劳动产品,妇女在生产经济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组织形式基本上可以保持其稳定性。
据考古资料显示,中国实行过早期母系氏族制度或社区习俗流行的古代人类或古代文化遗址已为数不多,粗略统计数十个,如广东马坝人、湖北长阳人、山西丁村人、广西柳江人、北京山顶洞穴人等。
发展繁荣期
母系氏族公社从现在开始 1 一万年左右的中石器和新石器从早期开始到现在 5000-6000 新石器时代中期,母系氏族公社组织进入了大发展的繁荣时期,到目前为止
5000年至 4000 年间,随着新氏族形态父系氏族公社组织的诞生,母系氏族公社组织逐渐衰落和解体。
发展繁荣时期的母系氏族公社组织形式,除了保持早期的共同女性祖先、母系、母系、财产继承、共同劳动、分配、妇女在生产经济中具有绝对主导地位等基本特征外,还发展了婚姻制度、丧葬墓地等新特点和新内容。
衰落期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新组织形式的影响,衰落期母系氏族组织的部分组织形式除了转移和溶解到新形式外,大部分特征已经存活,削弱和取代了新的父系组织形式。
考古发掘和研究结果表明,从繁荣到衰落的母系氏族组织规模不再是早期和简单的两个邻居或两个分组织。在两个邻居和两个分组织的基础上,通过自然选择的原则,进一步分化和发展了几个大小的母系家族,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更大的氏族群体。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其规模是前所未有的,呈现出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的流行发展趋势,形成了一个规模宏大的母系氏族社会。
到目前为止,经考古发掘和研究证实的中国古代文化遗址总数已超过1000处。由于篇幅原因,这里不能一一列举。重要的是: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西藏、新疆、广东等地发现的细石器文化,以河北磁山、河南裴李刚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以陕西半坡、河南庙底沟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中期仰韶文化,以及同一时期其他地区的原始文化,也是母系氏族组织习俗流行的主要文化遗址。特别是辽宁凌源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女神母系氏族制的问题更为突出。
中国古代文献中有许多关于母系氏族组织存在和流行的传说。《庄子?盗跖》:神农之世,卧则居住,起则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类似的记述也出现在《解读历史》中、《白虎通》、《吕氏春秋》、《春秋公羊传》、《路史》注,《汉书人表考》、《帝王世纪》、《史记》、这些传说为研究和确定中国古代母系氏族公社组织的存在提供了重要的旁证。
从社会发展史的总体情况来看,在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母系氏族制逐渐被父系氏族制所取代。然而,从个别现象来看,这一制度并没有完全消亡。据史料记载,从殷周到现代,母系制的流行习俗在中国少数民族中依然可见残余。
母系氏族公社的发展导致了母系氏族社会的出现和发展繁荣,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是其发展繁荣的催化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了满足原始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发展的需要,男性逐渐在经济生产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占据了主导地位。因此,改善原始社会传统的组织结构和社会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发展趋势。历史潮流浩浩荡荡,其结果是旧的母系氏族制度迅速解体,走向衰落,而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兴父系氏族公社制度崭露头角,逐渐走上了平坦的发展道路。
旧石器时代晚期:母系氏族公社的历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