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刚刚从前线击退廓尔喀入侵,平息西藏战争的福康安遇到了麻烦。回到京城后,福康安像往常一样向户部提交了军费账簿,以便尽快报销军费费用。出乎意料的是,他被户部书记要求“部费”,即“奖励”。你知道,福康安是由乾隆皇帝带领长大的。皇帝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对待。在这个时候,他是圣眷正隆和朝廷的大红人。没有进入官品的户部书官竟刮钱刮到他头上,无异于太岁头上动土。福康安哪里能得到这种气这种勒索?!他气得怒不可遏,怒不可遏地说:“莫小胥,敢向大帅索贿!在水平上,小书吏和他这个爵爷相差十万八千里。更别说刮他的油水了,就是他能在人群中瞥见他们,他们也应该兴奋好几天。
就在福康安愤怒不安的时候,书籍官员解释了自己的行为:要“部费”只是为了“多加书手,日夜快办”,这样才能快速报告和结束。否则,“只有本来的人...三年内什么都做不了”。书籍官员还特别提醒福康安,现在你刚从大赢回来,皇帝回应了你的要求,一旦这件事拖了很长时间,“厌倦了,必须责备”。这句话暗示福康安应该尽快做,如果拖下去对它不利。福康安一听,顿时目瞪口呆,一点脾气都没有了,乖乖照办...
那么,小户部书吏怎么敢挑战皇帝周围的红人和朝廷的封疆大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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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有句老话,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当地的官员吃普通人的,而中央六部各衙门的官员吃下面的官员。虾能否吃大鱼,关键不在于虾的能力,而在于虾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这些小户部官员敢于吃定福康安的秘密在于官员的隐性利益。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官员的隐性利益。
官员的隐性利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灰色收入,二是隐性特权。由于清朝缺乏政治制度和规范,大大小小的官员经常利用自己的特权,寻求许多明显高于普通社会成员的不正当收入和依靠权力延伸的“黄金”收入。
虽然在北京各部门工作的书籍官员无法与当地官员获得的收入相比,但他们也有很大的空间获得隐藏的利益。由于地方官员的“炭敬”(冬季取暖费)、如果“冰敬”(夏季消暑费用)等贿赂不能击中他们,他们会因地制宜,通过自己的部门特权直接向当地官员索贿。六部书吏在索贿这件事上各有各的道路,从不含糊。在这六部中,户部索贿是最容易的事情,其次是官部和兵部。户部是负责各种费用报销的部门,地方费用要报销,必须经户部批准,否则无法报销。
任何有利益出没的地方,都会产生灰色生存。不懂规则的人往往做不到。以目前的军费报销人福康安为例,朝中谁不知道他是皇帝面前一等一的大红人?但是书吏还是不买他的账,还是要他按照行业规则办事。此时,书籍官员的衍生权形成了从户部成员到普通书籍官员的“灰色产业链”。这条产业链的上下游是相互连接的。书籍官员向福康安索要的“部费”,是他们的隐性利益,是他们肥沃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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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么是“部费”呢?清朝帝国的财务制度是严格的,军费报销有一个完整的过程:第一个是“文件”,即花钱部门统计报销事项,填写清单,提交户部;然后户部审计报销清单,如发现报销清单不符合规定,要求申请部门重新核实,称为“批评”;等报销项目符合规定,户部题写奏折,交皇帝审批,如果皇帝签字同意报销,户部会给申报部门一份批准,整个报销过程就结束了。
在这个过程中,户部权力的真正体现在“批评”上。为了避免被批准“被驳回”,申请部门必须有一笔特殊的活动资金,这在历史上被称为“部费”。所谓的“部费”,直率地说,实际上是清政府部门吃的回扣,据说皇帝也不能拿这个“回扣”。
按照普通人的想法,这些巨额的“部费”一定是进了户部大员的口袋,其实不然。大清帝国有一个叫“书吏”的官职,书吏只是一些普通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是抄写的,类似于办公室底层的文员。有趣而又矛盾的是,巨额的“部费”大多落入了这些底层文员的口袋。根据常识,上面还有司官、外郎、郎中、侍郎和尚书,但这些人很少了解财务专业知识,那些枯燥的账目更让他们头疼,@ 他们把审计职责推给了书籍官员,使书籍官员有权签署同意报销的审计报告;书籍官员说不,他们签署了批评意见。有了这种权力,报销人员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找关系,通门路,托人“打点”。
不仅仅是福康安,后世著名的李鸿章和曾国藩也在书籍官员面前“吃瘪”。当年,李鸿章托的人是王文韶。王当时是湖北的一个道台,以前在户部工作过,有部里的人脉。王让人去找书吏,探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胃口很大,要一厘三毫的回扣,就是报销一百二给一两三钱。当时湘淮军要报销的军费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计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
曾国藩也托人,他托人是李宗羲。当时,李是江宁的布政使,不熟悉户部的人,又请了一个叫许元仲的人出面与户部书吏联系,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给8.2万。显然,书籍官员已经给了他们很多面子。事情完成了,但曾国藩对“部费”一事非常恼火,这笔钱是无法通过正式的财政制度获得的。因此,曾国藩向皇帝提交了一份报告,要求免除审计军费报销。皇帝同意这一要求,因为他们在平定太平天国和扭军方面的杰出功绩。但曾国藩也表示,之前已经和户部书吏约定要给8.2万银子“部费”,但书吏们不能再要了。
书籍官员要求“部费”,但在正式的财政制度中没有这样的收支,那么“部费”从何而来呢?“部费”一般由省级衙门分配给下属,层层落实。最后落在州县官员头上。州县官员不会自掏腰包,在征收钱粮时要通过加收“火耗”来筹集,这就成了州县官员征税时收取税外费用的原因之一。
乱摊派必然会引起人们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清朝历代皇帝都想禁止这种对官员和民生有害的做法,其中雍正最认真,采用的方法也最符合现代金融体系。雍正的方法是成立一个名为“会考府”的国家审计署等机构,规格高,直接对皇帝负责,不受任何外部干扰。不过,这种做法也是换汤不换药,没有效果,只是换了另一批书官而已。
“部费”无法消除,其享用者主要是书籍官员,形成了书籍官员比官员更富有的特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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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吏到底要多少钱?晚清学者冯桂芬曾估计,四个部门的官员每年可以获得300万两银的利益费。此外,兵部、户部、工部的年收入应不少于100万两银。外省衙门人数多,腐败多,当然不止一千万两。从银子的来源来看,十分之三来自国家财政,十分之七是民脂民膏。据冯桂芬估计,在道光咸丰时期,全国书籍官员的年灰色收入超过2000万两银子,而当时全国的年财政收入只有4000多万两银子,这意味着书籍官员的灰色收入总额高达国家财政的一半。
为什么乾隆时期的小官敢向大员索贿?他们为什么这么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