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机械部,清代官签名。又称“军事机房”。、“总理处”。是清朝中后期的中枢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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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七年(1729),由于用兵西北,以内阁在太和门外,开始在隆宗门内设立军事机房,选择内阁中的谨慎人员进行维修,以为应对紧急军事事务,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十年(1732),改名为“军事机械办公室”,简称“军事机械办公室”。
军事机关的设立是清朝中枢机构的重大变化,标志着清朝君主集权的发展达到了顶峰。
军事机械办公室成立于雍正七年(1729年),最初被称为“军事机械办公室”,很快被改名为“军事机械办公室”。乾隆以后省去了“办理”二字,简称“军事机械办公室”。军用飞机办公室最初是为了处理军用飞机事务,但由于它很容易发挥君主的专制独裁,一旦出现,它就被皇帝抓住,不仅永久不会被浪费,而且它的权力也越来越扩大。军机办公室的官员有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有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军机大臣由皇帝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员特选,部分也由军机章京升任。军机大臣的任命名为“军机行走”或“军机大臣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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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步行者”,就是值班的意思。军用飞机部长没有配额。军用飞机办公室最初设置为三人,然后增加到四、五人到八、九人,最多11人。北京初期没有军用飞机印章的配额。嘉庆初年,它被设定为满州和汉州16人,共32人。满州和汉州分两班值班,每班8人。军用飞机印章由北京任命,或称为“军用飞机司机行走”,或称为“军用飞机印章在北京行走”。
我们无法准确地与当前的国家部门进行比较。军用飞机办公室的巨大职能可以说是国务院、中央军委、外交部和情报局的强大组织。
军事机关是清朝中后期的中枢权力机关 相当于现在的哪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