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清朝腐败的读者,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然后往下看~
自乾隆时期以来,清朝官场的气氛一直在下降,越来越多的事情出售官员和头衔,已经到了不可忽视的地步。虽然清朝法院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它们都无法遏制腐败。其中,“议罪银”制度促进了这种氛围,这种氛围的鼓励无疑使清朝衰落。
以钱代罪,无疑会让缴纳议罪银的官员更加肆无忌惮,录取官员变相以收钱能力为标准,不再注重行政能力。为了收回议罪银的费用,这些人会加剧底层人民的负担,造成社会动荡。以钱代罪,有罪不查,法律变得无用,加速了清朝的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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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制度起源于乾隆时期,与当时的贪官和沈阳密不可分。
议罪银的实施时间不长,到嘉庆四年(1799年)就被废除了。乾隆皇帝通过这个制度惩罚政府官员和有钱的商人,让他们破财免灾,达到了自己收钱的目的。官员和商人看到皇帝贪财,愿意用钱买稳定。顺便说一句,他们也可以向皇帝表明他们对清朝的忠诚。
根据清朝的官方文件,乾隆十五年(1750年),有第一笔议罪银的记录。但事实上,在此之前,这一制度已经实施。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督抚高晋的弟弟深陷两淮盐案。高晋知道事情很重要,于是向朝廷请求严惩自己,以正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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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表明他对朝廷的忠诚,高晋主动向朝廷提交2.2万元赎罪。可怜的巴巴高晋声称,他暂时无法筹集如此多的钱,只能在四年内还清,每年支付5200英镑。乾隆皇帝看到后,明白高晋的意思是用2.2万银子买平安。这2.2万银子进入朝廷后,最终落入乾隆手中。
乾隆收到银子后,默契地放了高晋。除了大捞特捞,乾隆皇帝还想为自己辩护,说:罪银是用来建造当地项目的。事实上,建设项目的钱不到乾隆收到的五分之一,其余的都是他自己的。“罚款”是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乾隆下江南的专项费用。
乾隆南巡六次,沿途修建了30座宫殿,80岁时举行了万寿仪式。出乎意料的是,国库里没有使用一两银,所有的“议罪银”费用,内务府还剩下。然而,如果议罪银是乾隆向官员要贿赂的手段,那就有点冤枉了他。
乾隆这一举动,也有自己的想法。
,他主要向边疆重臣实行这一制度。边境环境恶劣,很多有才华的人都不愿意去。@ 如果边疆犯罪人员执法过严,必然会造成边疆无人的局面。出于这个考虑,乾隆皇帝用议罪银宽大处理。
然而,虽然起点很好,但实际结果却恰恰相反。地方官员经常增加对人民的剥削,以支付巨额议罪银。议罪银越多,他们就越欺负人民。随着时间的推移,官场的气氛再也无法挽回。记录在案的几起事件似乎证明了官员的权力和贿赂是皇帝允许的。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正月,浙江巡抚李质颖因工作不力被免职。然而,仅仅一个月后,他就被任命为粤海关监督。这位官员期待不了多少人,可谓肥缺。李质颖正月失官,二月立即上任的奇观是他愿意向清廷支付巨额议罪银。
乾隆收银后,巧妙地命令他管理海关,正是让他以管理的名义大肆收钱。各种微妙之处,都值得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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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政府官员全德被革职查处。全德深知官场,他立即向皇帝写信,说要给朝廷十万两银子为国家工作。乾隆同意了他的要求后,立即下令宽大处理他。全德看到这一举动有效,第二年向朝廷支付了几十万两银子。
当然,全德的银子没有白交。这几十万两银子不仅解除了朝廷对他的惩罚,还能继续留任。留任后,全德自然会大力筹集资金,以找到这几十万两银子。乾隆让他留任,自然默许了他的做法。
朝廷官员对君臣之间的这种交易心照不宣。许多人用这种交易来避免灾难。然而,内阁大学士尹壮图一直冷冷地观看,并要求取消这一制度。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他写信给皇帝,要求废除这一制度。乾隆皇帝表面上称赞尹壮图,但实际上并没有按照他说的去做。尹壮图见此进一步,要求皇帝派大臣到各地调查,看看当地官员是否有腐败行为。乾隆皇帝看到他不屈不挠,就派官员到各地公开调查。
听是公开调查,各地官员都觉得可笑。这不就是给自己时间,让自己做好准备吗?
调查结果可想而知,各省官员自律廉洁。即使尹壮图看到皇帝这样做也很沮丧。乾隆57年(1792年),皇帝命令尹壮图回家抚养他。此时,尹壮图没有改变政府的意图。他平静地听从了皇帝的意愿,大步流星地离开了朝廷。
从那以后,朝廷上就没有官员敢对罪银说不。
参考资料:
【乾隆时期议罪银制度与罚款制度的区别】、“说和沈乾隆不杀之谜”
乾隆皇帝做了什么? 为什么官场腐败一发不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