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星驰的电影《九品芝麻官》中,有这样一个片段:包龙星想用尚方剑直接正法犯罪,却被曝光他的剑是明朝的东西,而这个时候是清朝,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
尚方宝剑作为古代君权的象征,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在明代,尚方宝剑也成了皇帝赐予边将的一种制度。
然而,作为皇帝的化身,尚方宝剑虽然能给大臣立威,但也能起到反噬作用。历史上,尚方宝剑成功地扮演了君臣矛盾制造者的角色,堪称“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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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方剑的黄金时代在明朝,但它起源悠久。“尚方”这个词起源于汉代。当时,“尚方”这个词经常被标记在汉代的宫廷物品上,以表明它是宫殿中独有的。
负责为宫廷建造皇家器皿的部门名为“尚方”,其主管名为“尚方令”。著名的造纸鼻祖蔡伦曾担任中常侍的尚方令。
在他的带领下,宫廷里的工匠们制作了许多精品,除了“蔡侯纸”,尚方宝剑也是在他的监督下淬炼而成的。
“中常侍蔡伦加位尚方令,监作剑为尚方剑。御用器具,臣臣不得私用。”(后汉书)
从这段记录中可以看出,虽然尚方剑最初是皇家之剑,但在一位名叫朱云的大臣出现之前,除了规定不能被皇帝以外的人使用外,并没有赋予它特殊的含义。
汉成帝时,帝师张禹担任宰相,但他只知道他的表现一团糟,毫无作为。一位名叫朱云的大臣受不了了,于是他找到了汉成帝,说:“大臣愿意给尚方斩马剑,打破大臣,其余的都很严厉。”(《前汉书》)
然而,当汉成帝知道朱云要杀的人是他的老师张禹时,他非常生气,不得不杀死朱云。朱云抱着宫殿里的栏杆,警卫拖着他太用力了,甚至连栏杆都断了。最后,由于其他部长的请求,朱云保住了自己的生命。
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大臣要求皇帝给尚方剑斩臣的例子,但以失败告终,只留下了“朱云折栏”的典故。
在未来的历史上,也有许多君王给大臣佩剑,许以便宜行事的例子。
比如宋太祖赵匡胤命将曹彬平定南唐时,“而且用匣剑教彬彬:‘副将下来,不用命者斩之!’潘美等都失色了...彬性仁厚,所以专任燕。
这里提到赵匡胤把他的剑给了曹斌,并授予他杀死副将和以下所有士兵的权力,但尚未明确提到这把剑是否是尚方的剑。
宋代军事百科全书《武经备要》中也提到:“本朝制度,将军每次出讨,都给予御剑自由,有犯令者,听其专杀。”
然而,上述皇帝赐予的剑是否被称为“尚方剑”?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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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末开始,尚方宝剑真正成为皇帝赋予大臣专断权的象征。
万历二十年,也就是公元1592年,蒙古人背叛了明朝。他攻占中后卫、广武、玉泉营、灵州,甚至陷入河西四十七堡,自称宁夏王。万历皇帝派魏雪去平叛,并“给曾尚方剑督战”(《明史》)。魏雪收复了河西四十七堡,但只有宁夏城被推迟了。
万历皇帝随后对魏学进行了革职调查,并命令叶梦熊接替,“也送上方剑”。叶梦熊到达前线后,洪水迅速摧毁了叛军。
叶梦熊平拜之乱是“万历三大征”之一。在“三大征”中的另外两场战役中,尚方宝剑也发挥了它的力量:
万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万历皇帝以兵部尚书总督蓟辽邢杰出兵朝鲜。与此同时,他“用钱奖励军队,用方剑奖励他们,用皇家历史陈效监他们的军队。”《明史》万历二十八年,公元1600年,前往广州平叛的李化龙也“请上剑”强化了自己的权威,万历也“送剑,假便宜”,用了100多天就平息了叛乱。
在“万历三大征”中,尚方宝剑发挥了如此重要的作用,因此,后来使用起来更加频繁,并逐渐制度化。
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万历皇帝派熊廷碧担任辽东经营者。他还“给尚方剑重权”,还“给麒麟服一、彩币四、宴郊”(明史)由此可见,尚方剑在明末越来越受到皇帝的重视,往往能在战场上发挥奇效。
然而,它并非万能。在明末著名的边将“火并”事件中,它起到了反噬作用。
从理论上讲,皇帝给了大臣一把剑,这相当于赋予了大臣代表皇帝的权力。他们可以用剑直接杀死其他官员和人民,而无需通过司法程序。
但这有两个先决条件。首先,给予尚方的剑通常用于战场上的严肃军事纪律,但不能在其他场合滥用;第二,尚方的剑不能杀死任何朝臣。其适用范围如下:
“巡抚不用命,立解其兵柄,简一监司代之。总兵不用命,拿着帅印,简一副将军代之。监司、副将以下,都是尚方剑从事的。”(《明史》)
也就是说,持有尚方剑,只能斩首监司、副将以下官员,而巡抚、总兵一级干部则不能适用这把剑,需要皇帝亲自决定。
然而,明末有一个人破坏了这一规则,他就是蓟辽督师袁崇焕。
据《明史》记载,崇祯元年:“大学生刘鸿训等请收回(王)之臣、(满)桂尚方剑,以赐崇焕,假之便宜。皇帝从之,赐崇焕酒。”
当时辽东形势危急,袁崇焕提出了“五年平辽”的宏伟计划,这让崇祯感到非常兴奋。但袁崇焕说,他离边境很远,不可避免地会有人嫉妒和伤害他。为了消除他的疑虑,崇祯皇帝接受了刘鸿训的建议,给了他方剑和廉价行为的权力。
袁崇焕到辽东后,首先对东江镇官兵、历仕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宿将毛文龙下手。
崇祯二年,公元1629年,袁崇焕前往皮岛与毛文龙谈判失败后,命人绑住毛文龙,当场宣布其“十二大罪”,然后请出尚方宝剑说:“臣今朱文龙以肃军。如果将军中有文龙,他们就会受到惩罚。”
然后,他“遂取尚方剑斩之前。”毛文龙手下数万悍卒,“怕崇焕威,无人敢动。”(明史)
令人矛盾的是,被杀的毛文龙,其实也是尚方宝剑的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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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明西宗实录》记载,“天启三年二月(十七)丁丑 给平辽总兵官毛文龙尚方剑,加指挥官。"
还有“遂授文龙总兵,累积到左都督,挂将军印,赐尚方剑”的记载。
然而,袁崇焕在没有请示崇祯皇帝的情况下杀死了另一位尚方宝剑持有人,他的职位仍然是总兵。
袁崇焕的擅自行事让崇祯皇帝对他极度不满,这为他未来的被杀埋下了隐患。崇祯三年八月,袁崇焕在市里被杀,兄弟妻子流了三千英里。
明末两位尚方宝剑的持有者都以悲惨的结局结束。
结论:尚方剑由皇帝的御剑慢慢发展成为皇权的象征,被用来授予亲信,杀害不良官员,在明末的几场战役中大放异彩,成为皇帝的制度化激励措施。
然而,尚方宝剑只是皇帝授权的象征,臣子不能随意使用自己的自由意志。
归根结底,明末尚方宝剑“咬其主”的现象是,被授予剑的大臣们想便宜地拿着剑,但他们侵犯了皇权,移动了皇帝的“奶酪”,最终导致了他们的悲剧结果。
尚方宝剑:是代表皇权的利器,也是君臣矛盾的制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