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基本上是每个家庭必备的工具。它通常用于烹饪。在古代,大多数时候都是这样。然而,元朝是非常不同的。朝廷限制了人们拥有菜刀的数量,每十个家庭都可以拥有一把菜刀,这实际上对人们的生活非常不方便,那么为什么元朝有这样的规定呢?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烹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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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元朝政府实行不同的民族政策,全国人民分为四个层次:一等人必须是蒙古人;二等人是色人,“色人”意味着各种各样的人,实际上是蒙古朝廷对中西亚民族的总称,直率地说,除蒙古和汉族以外的所有民族;三等人才轮到汉人了,这只指北方汉人;四等人是最后一个,特别指南方汉人。南方最终被占领归顺,为了显示惩罚,降级一流使用。
既然人们被分成了等级,那么每个等级的权限肯定是不同的。当然,最糟糕的是汉人。事实上,无论是三等还是四等,每个人都是汉人。谁能区分谁是北方还是南方?汉人被元朝当局残酷剥削,税收负担最重。朝廷还禁止汉人隐藏武器、盔甲和其他违禁品。那么,“等待”这个词能等什么呢?
可以说,只要是铁制品,除了耕作需要外,其他都被视为违禁品!所以问题来了,通常用来做饭和切蔬菜的菜刀不是吗?计算!然而,我们不能完全禁止每个人回到原始社会。朝廷规定,每十户人家都可以一起享受一把菜刀,这把刀必须由蒙古人决定。现在我们用现在的报告借。
那么,真相到底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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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公布:关于元朝十户一把菜刀的故事,我们只是从网上看到的谣言,但正史上没有相关记载。
《元史刑法志》确实记载了朝廷不允许私人隐藏武器和盔甲:
诸郡县达鲁花赤及诸投下,擅造军器的,禁之。诸神庙仪仗,止以土木纸彩代之,用真兵器禁止。诸都市小民,造弹弓和执者,杖77,没有其家财的一半,在外郡县不受限制。诸打逮捕和逮捕巡马弓手、巡盐弓手、许持弓箭、余悉禁之。诸汉人持兵器,禁之;汉人是军人。卖军器的人,卖和应执的人,都忍不住。民间有藏铁尺、铁骨朵、含刀铁拄杖的,禁止。诸私藏甲全副者,处死;不成副者,鞭打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的甲片下堪穿御敌,鞭打三十七。枪若弩若弩私有十件,处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七十七,徒两年;无法忍受使用,鞭打五十七。弓箭私有十副,处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七十七,徒二年;不成副,鞭打五十七。凡弓一,箭三十,为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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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禁止私人采矿和销售铁制品:
诸铁法,无引私贩,比私盐少一等,杖60,钱没官,一半折价付给告人。伪造铁引人,伪造省部印信论罪,官给予奖励二锭付告人。
但是农具和生活用具是忍不住的,其实根本不现实,即使朝廷想禁也忍不住。@ 每个人都可以松一口气,我们爷爷爷爷爷他们家当时可以正常做饭做饭!
与防川相比,单靠残酷的镇压是行不通的。难怪民间会有“十户一刀”的传播。恐怕更多的是普通人的讽刺意义。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短命的元朝在90多年的时间里匆匆灭亡是合理的。
元朝规定十户一把菜刀 人们通常是怎么做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