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让你知道吗?不知道没关系,告诉你。
明初朱元璋时期,布政使开始成立,起初是名副其实的省长,后来逐渐成为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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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省制度,宣布政使
朱元璋在各省设立布政使官职的初衷是实行地方分权。
在中国历史上,元朝形成了地方省级制度。为了管理广阔的领土,元廷废除了原来的路州政府制度,并设立了行中书省作为地方最高行政区划。这意味着行动的中书省,以下简称行政省。
银行和省份的权力非常广泛。他负责所有的国内事务,掌握军事和政治。因此,银行和省长的政治事务(或总理)权力非常大。朱元璋曾在江南各省担任政治事务和总理,对此非常了解。
明朝成立后,朱元璋沿袭了元朝的地方省级制度,在全国设立了13个省级。然而,与此同时,朱元璋并没有准备好遵循平章政事或中书省丞相的官职。
为什么?权力太大了。
中央分权后,皇权已经相当霸道了,那么,在地方上,是否也可以这样做,防止藩镇割据呢?
这件事在宋代已有先例,所以朱元璋做起来就是轻车熟路。
朱元璋宣布,平章的政治事务太复杂了,朝廷不能让他一个人这么累。因此,在各省设立了三个部门:宣布政府部门、刑事检查部门和指挥部门,分别负责国内的行政、司法和军事责任。
其中,宣布政使司的长官被称为布政使,俗称藩台和藩司。他是第二产品,然后从第二产品下降到第二产品。即便如此,朱元璋仍然感到不安。后来,他规定一个省应该设立两个布政使。明宣宗年间,正式定为全国13个布政使,与六个部门并重。
也就是说,布政使是管理一个省的行政事务,作为一个省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省长的职权还是相当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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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长名不副实
然而,布政使越来越不受欢迎。
巡抚和总督出现了。
为什么?三权分立,虽然没有人能一手遮天,但一旦遇到什么事,又互相扯皮,导致事情做不好,尤其是流民问题、叛乱等重大事件。
明廷别无选择,只能派巡抚暂时领导当地所有军政事务,统一调度指挥。布政使的职权开始被削弱。
由于巡抚不属于地方官员,而是中央官员,属于临时任命和控制的三个部门。因此,当巡抚到来时,布政使属于名不副实的省长;巡抚离开后,布政使可以再次成为地方行政领导人。
明中后期,流民问题变得广泛而频繁,巡抚逐渐成为常制,甚至经常设立多省总督。在巡抚总督的压制下,布政使逐渐成为名副其实的省长。
三、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这种名不副实的现象并没有持续太久,但对布政使来说可能不是一件好事。
顺治初,清延明制分为18个省。除江苏设立两个政府部长外,其他省份还设立了一名政府部长和19名政府部长。他们仍然是一个省的最高行政官员。
然而,与明朝不同的是,清廷的巡抚和总督很快就成了定制,布政使也成了巡抚的官员,不再是一个省的最高行政长官。
与此同时,布政使也正式结束了名副其实的省长时代,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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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布政使是明初设立的,明中初几乎等于省长,一省最高行政长官;明中后期逐渐被巡抚总督压制,是名副其实的省长;清代巡抚总督成为定制,布政使成为真正的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这个官有多大,就这样。
布政使是什么职位?朱元璋设立布政使的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