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的官职,
作为雍正亲封的“三大模范督抚” 其中一个,从中可以看出李卫的能力,绝不像电视剧里那样,依靠口舌之快,而纵横于各种势力之间。
尤其是雍正五年,他升任浙江总督后,可谓人生高光时刻。而这位浙江总督,也是大有可为,今天,让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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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浙江省总督的设置和变化
清朝遵循明代外差“因事而设”的监督制度,最初的目的是建立清朝来巩固战争成果的需要。2年6月(1645年),顺治皇帝命令浙江总督在杭州设立一个职位,这是清朝浙江总督的起源。
有人会问,不是闽浙总督吗?浙江总督怎么会再次出现,这件事要从康乾时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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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浙江总督已经成立,但他经常被解雇,然后复立,直到乾隆才成为定制。乾隆元年(1736年)2月,浙江总督再次复立,驻地保持不变。
但三年后,即乾隆三年(1738年),浙江总督被下令撤职,合并为闽浙总督,直至晚清,没有变化。这就是乾隆以后闽浙总督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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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这必须从清朝的政治形势开始。清朝人民入关后,战争还没有消除。每个下一个城市和一个政府,清朝自然要设立官员,统一管理。此时,监督的性质属于应急临时制度。
当康乾三朝世界稳定时,特别是监督制度的成熟,以及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行政制度必须做出相应的改变,以满足清朝统治的稳定。因此,康乾监督不能撤退,但也反映在浙江总督的变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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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治形势和社会条件的变化,监督从清初的应急临时制度转变为康乾时期的地方官方制度。面对地方行政的紧急情况,他们开始裁员,不断调整,体现了清朝对地方行政政策的灵活应用,巩固了政治基础,确保了统治的连续性。
二、浙江总督的职权。
至于清代总督的职权,传统上认为“总督以军事为主”,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种说法更能体现在浙江总督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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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浙江总督的职权是军民事务兼备的。比如乾隆有句话说“国家封疆重瑞,督抚依赖,督抚两官融为一体”。什么是一体?我们来看看总督巡抚的具体职权,“掌管军民,统治文武,评估官员,修复封疆。”
巡抚的具体职权是“宣布德意,巡抚齐民,修明政治刑罚,兴革利弊”。一体化意味着总督和巡抚共同治理地方军民,有人会问,巡抚职权中的军事从何体现?别忘了巡抚也是提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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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区别是总督权重于巡抚,所以在军事上主导全局,主要是控制要地,训练兵马,检阅器械等职位,而巡抚则侧重于具体事务,如遏制地方、监督军需等。
浙江属于沿海省份。在清朝统治者看来,它是一个战略重要的地方,也是一个财政和税收供应的大省。这就要求浙江总督管理好人民的农业和工商末业,这与清朝的财政收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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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要兼顾海防,确保浙江沿海地区不受海盗或外国势力的侵害。因此,从浙江环境的角度来看,浙江总督的职权是军民双重,不敢粗心大意。
最后,我们来谈谈浙江总督的等级。作为清朝的封疆官员,以及督抚制度的不断发展和成熟,督抚的等级和加衔也逐渐成为定制。按照清制,浙江总督是第二产品,加都察院的右都皇家历史头衔像往常一样。如果加兵部仍然有头衔,那就是第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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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政安排是为了提高浙江省总督的水平,以及总督在平定盗贼作乱或民变时调动军队的便利性。
三、结语。
清朝以武平定天下。入关时,地方行政制度的建设和治理是一片空白。因此,明朝以督察为地方主官的主要目的是为军事战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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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战争的结束和社会的发展和重建,监察官必须进行调整和改变。此时,他必须考虑到当地的军民事务。可以说,他的权力相当重。从浙江省总督的角度来看,情况也是如此。
封建社会的顽疾在于吏治腐败。雍正虽然实行“火耗归公”、“高薪养廉”等制度,但毕竟只是治标。同时,他在各地督察身上大肆表扬和奖励,旨在使督察官员达到世界和平的效果,最终以徒劳告终。
李伟的亮点时刻是浙江省总督 这个官职是什么样的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