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水运总督的职位吗?不知道没关系,告诉你。
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为了满足皇家日常生活的需要,必须将全国各地的物资收集起来,运到北京。起初,南方的各种物资在海运航道的帮助下运往北京。但众所周知,海运要求技术难度大,不稳定因素多,风险大。此外,东南边境沿海地区经常遭到日本海盗的入侵。@ 明廷果断停止运输海运,转而利用古代已有的草河(大运河)在内陆运输物资。京杭大运河修缮后,成为南北交流的大动脉,古代现有的水运再次繁荣起来。水运工作关系到皇家的日常生活,属于明朝的国家大事。明朝有专门负责水运的官员,被称为水运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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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二年(1451年)设立的水运总督官职。事实上,在水运总督的官职之前,永乐皇帝于1401年成立了水运总兵,负责明朝的水运事务。水运总督是文职,水运总兵是武职。两者的功能也不同,水运总督负责征收物资,而水运总兵负责护送到北京。水平上,水运总兵高于水运总督。然而,随着明朝文化地位的上升和武官地位的下降。万历十四年(1612年),水运总兵的官职被撤销。曹运总兵曾经权力很大,曹运总兵的第一任经理是平江伯陈轩。根据季祥猛和杜涛撰写的《水运总兵署》,我们可以发现水运总兵署管理着120多个卫生中心和12万名军队,仅运送物资的船只就有12万多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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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运总督成立后,曹运总督的下属有多个官职,曹运理刑是其下属的官职之一。水运理刑的主要功能是协助水运总督处理与法律有关的各种问题。但是,曹运理刑的官职有其特殊之处,这个官职的官员是由刑部派来的。基本上每个水运理刑的任期都是一年。上一次水运理刑期满后,刑部将派出新的水运理刑替换。当然,作为水运总督的下属官职,水运管理刑应该由水运总督管辖。我们可以借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概念来理解这个官方职位。也就是说,水运理刑的罢免权任命权在刑部。然而,在外派期间,其使用权在水运总督。
为什么明朝要设立水运总督这个职位?他的工作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