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六年六月,清廷发生了一起可怕的“捐监冒救”案。甘肃布政使王与各级官员一起腐败了数百万两个国家,100多名官员没有死亡。这起重大案件就像一场雷声,深深地触动了乾隆皇帝陶醉在繁荣的时代。他意识到腐败问题非常严重。然而,不久之后,另一起重大案件浮出水面,与捐赠监督冒救案件直接相关。
一、乾隆帝抄没物品,闽浙总督露出马脚
乾隆四十七年初,乾隆皇帝观看了原浙江巡抚、甘肃布政使王的查抄财产,发现“大部分展出的物品都不堪入目”,与家财300多万的贪官非常不协调,顿时怀疑,觉得有很大的问题。2月,布政使国栋到京陛见面时,乾隆皇帝当面问起此事,国栋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演奏。
同年夏天,乾隆皇帝在热河时,布政使李峰被提升为安徽按察使的盐法道。陈淮见到热河陛下时,乾隆皇帝亲自询问三人在检查王的财产时是否有无情的缺点,三人“都隐藏着”。乾隆皇帝更怀疑,他于7月命令浙江新任布政使盛柱参观。
9月初十日,乾隆皇帝下达了两条命令。第一个是派户部右侍郎福长安,刑部尚书喀尔阿为钦差大臣前往河南。名义上,他会同大学士阿桂检查河工。事实上,他传达了自己的意图,解除了原浙江粮道王的职务,并将其押入浙江进行审讯。二是命令闽浙总督陈辉祖先清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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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此时对陈惠祖毫不怀疑,认为这是他的成员作弊。该命令说:“陈惠祖检查并复制了王的物品。目前,他怀疑存在兑换的缺点。他已派福长安和喀宁到河南,并将与抄袭之王一起解决浙江问题。陈惠祖和盛柱一起提交了人证和文卷,并逐一调查了原著与北京提交的物品的不一致性以及兑换和兑换的地方,以免水落石出。”
乾隆还在命令中表示,如果陈慧祖真的做得不好,将来就不会追究他的失察罪。如果他不尽力查处,或者曲意回护,一旦发现钦差,他就不会宽恕。
不久,福长安等人抵达浙江进行全心全意的追查,奏折很快就传到了首都。乾隆看完后大吃一惊,觉得这个案子很小,不仅仅是抄袭家人营私舞弊,还和闽浙总督陈惠祖有关。9月17日,乾隆下达了四项命令。
第一个是命令询问陈革职,并简要描述案件的发生情况。第二个是富勒浑不能很快就上任。长安总督督督察,在长安到达之前,王金泰暂行兼署。第三种方法是命令阿桂处理此案。第四种方法是将安徽检察官使国栋革职,解除到浙江,并将其交给阿桂进行严格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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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阿桂误信总督狡辩,乾隆皇帝驳斥明确疑案
命令发布后不久,陈慧祖的奏折去了北京。他陈奏:在查抄王的家产时,“布政改变了国栋的业务,谈到了金色的低潮,怕解决北京的困难。最好换银,比较实惠,遂尔允许。”。
显然,陈慧祖在狡辩。他把主要责任推给了国栋。他只是“允许”,而不是谋划者。他把这件事粉饰成毫无谬误。金色低潮,解京不方便使用,银易换。虽然陈慧祖骗了阿桂,但他没想到乾隆皇帝聪明善良,看穿了辩护的话。
乾隆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乾隆皇帝下达长诏,驳斥了陈慧祖的骗人之词。他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解释:
首先,陈慧祖被称为金色低潮。如果他害怕解决北京的困难,他应该很容易地更换所有的黄金。为什么要解交内务府的另一个金叶923美元?明系认为这是一个掩盖裂缝的地方;
其次,陈慧祖说按价换银容易7.2万多,而阿桂问王站柱的供词,说王有银2.3万2,所以这个易金银,“已经有一半的王望银了,陈慧祖会说什么?”
第三,陈辉祖表示,他想把这笔钱留给池塘工人。如果他处理河塘,银子就不够用了,也就是说,如果他想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变得容易,“已经不是了”;
第四,这一次,陈折只谈易金的事,而于玉山子等作品的隐藏之处,并没有一字提及,“是欺忽蒙混,更无疑”。
为此,乾隆得出这样的结论:他认为陈慧祖与国栋作弊,分肥入己。他还说,陈慧祖是协办大学士陈大受的儿子,他的父子都是总督。”世界受到国家的善良,是最深刻的。为什么他会失去善良和无耻?王的所作所为是明火,陈慧祖是恶棍。”。
@ 乾隆皇帝批评钦差福长安、阿桂等人办案不力,否定了他们的错误结论,认定陈慧祖的罪行是确凿的。在乾隆皇帝的亲自询问下,为查明陈慧祖等大案件取代王的入官财产奠定了基础,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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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陈慧祖认罪伏法
阿桂和福长安接到甲骨文后,知道自己犯了错误,立即遵守规定加快办案。乾隆四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阿桂奏折到北京。他说:“处理过的委员、官员、胥役等行业已经供认,他们已经转移了库易的金银来掩盖和各种弊端。”乾隆看了之后很开心,说:“这个玩家得到真相,看起来有点爽。我已经知道这种偷换的隐藏。”。
到目前为止,乾隆帝下旨由福长安押解陈辉祖、国栋和经手各犯,迅速来京。12月初二,经过九清大学士会议,乾隆皇帝下令解决此案。他说:“陈辉祖以陈大受之子为首席执行官,受到我的善良和善良。他不想清洁自己,也不想为公众服务。他不能用自己的力量去处理当地的一切事务。他不能用自己的力量随意整改。他在检查和抄袭官员的东西时,又一次又一次地入侵、吞噬和交换,行同鼠窃。他无耻,固属罪不可原谅。”。
然而,乾隆皇帝认为陈慧祖和王不是同一类型的人,说陈慧祖“只偷臣耳”。陈慧祖从宽改为斩监侯,秋后处决。国栋、知府王士翰等斩监侯。
四十八年二月初三,因发现陈慧祖耽误了地方,武备废弃,仓谷亏空,乾隆皇帝下令自杀,“以为封疆大臣废弃了地方”。
【捐监冒救】案件涉及其他案件?乾隆是怎么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