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当时清朝的女性有裹脚的坏习惯。裹脚就是用裹脚布把脚裹起来,慢慢让脚变小,成为最后三寸金莲。其实这是个坏习惯。然而,在当时的人们看来,这是一件非常美丽的事情。那么,当时清朝的女性需要裹脚吗?为什么有的女人不裹脚,有的女人裹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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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脚(裹脚)在历史上有几千年的传统,给女性造成了说不出的身心伤害。男人以“三寸金莲”为美,甚至在文人中发展了一套所谓的“金莲美学”。
要说裹小脚的歪风邪气,最繁荣的时代是清朝。在礼教的加持下,它蔓延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让无数女性陷入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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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清朝幅员辽阔,各地习俗差异很大,缠足之风并不是铁板一块,每个女人都被包裹着,情况略显复杂。具体来说,有些女人不需要包裹,忽略了缠足的说辞;有些女人不得不包裹,但如果她们不包裹,她们会受到指责;有些女人没有资格包裹,包裹后会被鄙视。
什么是“有些女人不需要包裹”?有两个群体。一个是清朝统治阶层的满蒙旗人。他们从边境进入中原,不受礼仪和教育的束缚,不喜欢或不能接受女性的纠缠。
旗手不仅以缠足为美,而且认为劳动力无形中减少了。清朝历任皇帝都颁发了一项法令,禁止旗手妇女缠足。罪犯将惩罚他们的父母和当地官员。其他少数民族也很少缠足。
另一个不缠足的群体是汉族的一个主要分支——客家妇女。福建、广东、广西等客家人居住的地区生活环境恶劣,男女都要投入生产养家。几千年来,男女同耕,女人主内外,“无所事事”。这种生活条件自然不允许女人裹脚。
什么是“有些女人不得不包裹”?在山东、直隶、河南、山西等北方省份,受礼教约束最严重,缠足的观念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心中。男人和女人都认为缠足是女人美丽的象征之一。直到1923年,这种氛围在山西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县的人普遍说“看天足不好看”。
各社会阶层的女性,无论是富裕的家庭还是贫穷的家庭,都在女孩5、六岁时,双脚缠在一起。若不包裹,则难以被社会接受,不但不好看,更有可能影响婚姻大事,找不到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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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些女人没有资格包裹”?这个问题充分反映了缠足习俗的复杂性。据说广东的客家妇女是天足,但根据吴震方的《岭南杂记》记载:
“岭南妇女多不缠足,其富室闺阁则缠之,奴仆俱赤足行市,下等家庭妇女缠足则批评之,以为良贱之别。”
清朝所有女性都需要裹脚吗?谁不需要裹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