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279年,南宋祥兴二年,宋蒙崖山大战以宋廷失败告终。最后,宋丞相陆秀夫背负少帝赵敏,在南宋灭亡。蒙古的汗水使中国再次统一。但与往年不同的是,完成中原统一的伟大任务不是汉族,而是蒙古族,这些蒙古族以前经常被称为野蛮人。让我们给你详细介绍一下。让我们看看!
正因为如此,蒙古作为一个外国人,占领中原建立元朝后,这种前所未有的多民族融合壮举必然会带来民族之间的统治问题。然而,享受国家不到一百年的元朝也因其民族政策而引起了无数的争议,其中所谓的“四等人制”经常受到批评。
然而,在对这一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后,我们发现元朝历史上从未有过“四等人制”这个词。元朝“四等人制”的说法从何而来,元朝是否对各民族有不平等的待遇?
[img]503691[/img]
一、“四等人制”的说法和来源
事实上,蒙元将人民分为四等人制度的说法得到了传统历史学家的一致认可。他们都认为,蒙元统治者将各民族从高到低分为四个层次: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其中,蒙古人,即“中国人”,在政治、经济和法律上享有相应的特权;色目人是指早期回到蒙古的西部、党、中亚和东欧民族,其政治地位仅次于蒙古人;第三是金朝统治的各民族人民,因为金朝占据中原,以正统为自己,有女真、汉人、契丹、高丽等民族,因此,蒙元将金朝的女真、汉人、契丹、高丽等族列为汉人;第四个也是最低的南方人是南宋的汉人。他们处于社会的底层,受到各方面的歧视。
此前,国内学者不仅相信“四等人制”,甚至国际汉学研究人员也采用了这种说法。然而,他们发现,这一说法既不来自同一时代的蒙古元,也没有与驱逐蒙古元的明朝“四等人”有关的记录。追溯到源头,这种强烈的民族歧视和差距来自于清末历史学界“三等人制”的衍生。
历史学家提出,“三等人制度”来自日本学者箭发表的《新鲜地理历史研究报告》,大致将元代阶级分为蒙古、色目和汉族三个层次。然而,本文并没有提到随着阶级划分延伸的民族偏见,而是讨论了身份家庭。
现在我们可以找到关于四等人的最早文字记录,来自《蒙唐儿史记》第六卷《忽必烈汗》中的一段:“当时大别人类,是四等人类。”这本书的作者是清末民初的人,而不是元明历史的直接见证人。他的四等人说法只来自对历史书的个人总结,未能提供详细可靠的历史资料进行论证。
[img]503692[/img]
二是阶级制度的真实内容
从“四等人制”说法的来源可以看出,这种说法自诞生以来就有自然的缺陷,但近100年来,研究人员仍然相信这一点,从而影响了大多数人对元朝的理解和误解。
事实上,后来的学者探索和恢复元朝的种族制度并没有错,但将第一个以少数民族为核心的国家政策完全归因于具有强烈民族歧视的“四等人”制度是有偏见的。在这里,需要声明的是,元朝确实对其他民族有许多不平等的政策,尤其是汉族。蒙古人在国家政治、经济、刑法等方面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但这些只是特权和人民之间的阶级差异,而不是传闻中奴隶和主人的尊严差异。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元朝制度中对不同民族身份的不同对待,现将涉及的方面列出如下:
一是官员选拔制度的差异,这是最关键和最能反映元代身份制度的一点。中国古代士人有三种方式来推荐、阴影和科举考试。自隋唐以来,科举考试逐渐成为中国古代学者进入国家统治阶级的主要渠道。然而,在元朝,科举考试选拔人才的方式一再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国子学习贡献法,科举考试逐渐成为安抚人民心灵的一种手段。
元成宗大德八年(1034年)废除科举后,从国家子学官员主持考试,每三年从蒙古、色彩、汉族学生中补充一人为官,然后逐步创新试贡法,增加学生和官员名额,但南方人从未错过这种入仕途径。在试贡方法中,蒙古族与儒家思想等知识体系存在先天差距。因此,两个家庭的考试内容比汉族学生简单得多,但分配了10个蒙古族和10个颜色,而汉族有20个。
元朝[四等人制]真的存在吗?关于它的说法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