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是秦朝由弱变强的基础,其中许多制度对后世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虽然后世汉代表面上采用了道教和儒家思想,但实际上,治国之道也采用了外儒内法。换句话说,它以商鞅变法时为秦国设立的严厉刑事法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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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商鞅变法政策中,有一个非常奇怪的问题,那就是禁止私斗。无论是关系到国家军事的“军功得爵”,还是关系到国民经济的“统一度衡”,都是从大方面着眼。
然而,禁止私人斗争的“法律”更像是一种普通的公共安全法,不会影响国家的未来。商鞅在改变法律时特别提出禁止私人斗争的原因是什么?
一、 秦国变法前,私斗成风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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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时的角度来看,商鞅之在变法中特别提出禁止私斗,当时秦国私斗成风,严重损害了国家生产力的发展。
有些人可能不明白,所谓的私人战斗,实际上是群体战斗,虽然群体战斗的社会影响不好,但如何影响秦国生产力的发展?
这是秦国人“打群架”太多了。据现有史料记载,商鞅变法时,秦国军能控制的人口只有100多万,但在这100多万人口中,私斗的氛围非常流行,一旦打起来,就不是小打小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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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前秦国最大规模的私斗,双方动员人数达到1万人。最后,国军动员了一整支部队,菜勉强压了下来。一个人口只有100多万的国家,有2万多人参加了一个群架。这个概念是什么?
在后世的日本,如此大规模的战斗肯定会被写在历史上作为一场战斗。事实上,如此大规模的私人斗争与战争没有太大区别,这将导致大量伤亡。然而,没有收获。这纯粹是内部摩擦。
当然,这对国家非常不利。据说商鞅的改革强调禁止私人斗争。这也是从秦国当时的社会现实出发,为了保护劳动力在无意义的斗争中残疾,消耗国力。
二、 改革中禁止私斗,更深层次的原因其实是为了加快民族融合,增强民族凝聚力。
商鞅变法除了以保护劳动力、避免人民在无意义内耗中伤亡为基础,禁止私斗还有更深层次的意义,即加快民族融合,提高秦国的国家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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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的秦国远不如战国时期强大,甚至被中原诸侯视为“蛮夷”。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在扩张过程中,秦人吸收了大量周边游牧民族作为自己的国民。
秦国不断西进,吸收了许多游牧民族后,虽然国家整体实力较强,但内部文化差异也较大。
当时,西北边境的少数民族复杂,各自为战。在被秦征服之前,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敌对的。秦国把所有这些势力都存放在自己的领土上,受时代背景的限制。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管理,只能处于半独立状态。
换句话说,这些部落只需要为秦国的统治者付出一定的贡献。他们自己管理自己。事实上,这种模式有点像大诸侯下的小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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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对西北边境部落的实际控制仅限于军事威慑,没有实际管理。虽然这些部落延续了他们以前的习惯,属于秦国,但他们经常杀人。他们只是稍微降低了之前战争的模式,这可以看作是对秦朝统治者的照顾。
游牧民族之间,游牧民族与农业民族之间的冲突,不仅严重限制了秦国的国力,而且不断消耗秦国的国家凝聚力,私人斗争没有惩罚,所以领导私人斗争,自然觉得自己有最终决定权,也不愿意遵守秦国的法律。
正是在此基础上,商鞅在改革中特别提到了禁止私人斗争。从本质上讲,这是为了加强秦国的中央统治,加快民族融合,消除文化差异,使秦国能够更快地团结起来。
三、 禁止私斗的另一个重要意义是鼓励从军杀敌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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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面提到的,在秦国内部,各部落之间的内部斗争,无论谁获胜,最终都会损害秦国的综合国力,但事实上,对于那些参与私人斗争的部落来说,他们最终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互相争斗。
换句话说,只要私斗的氛围一直存在,就会有一些人能够从私斗中夺取别人的领土和财富。对于部落来说,这只是一个敌人的变化,结果是一样的。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想抢利益。无论他们是在国外还是在自己身上,他们只能抢利益。
但对秦国来说,这当然不是最好的选择。既然国内部落有扩大势力的想法,为什么不把这种想法运用到战场上,从其他国家抢杀,既能满足部落的利益,又能壮大秦国的国力呢?
从这个角度来看,商鞅变法中禁止私斗,本质上是为了鼓励“公斗”。说白了,就是通过压制国内大部族欺负抢劫小部族,迫使他们扩大发展,只能和国君保持一致的外部策略,充满扩张。
这对当时的秦国来说非常重要。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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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变法。虽然商鞅本人最终结局惨淡,但其变法的直接结果确实塑造了中国第一个统一封建王朝的基础,对后人产生了重大影响。
事实上,这种影响和取得这样的成就与商鞅变法中的草灰蛇线实现多层次的社会意义有关,禁止小规模斗殴。历史上所有好的政策和法律都往往具有这样的特点。它们看起来很简单,但效果出奇地好。
这一点值得我们今天借鉴。
秦朝变法前,社会私斗成风 为什么商鞅禁止私斗?